【大紀元2011年01月02日訊】12. 問﹕政治庇護申請者遞交申請後,身份如何?
答﹕從申請者將有效的申請寄出,並被移民局收到後,移民局就會給申請者一個A號碼(即A#,也稱為綠卡號碼)。從這一刻起,直到政治庇護申請結束,申請者在美國都是合法的。要注意的是,移民局收到的必須是有效的申請。如果收到的是沒簽字,或者內容沒填寫清楚或者沒填寫完整的申請書,那都不是有效的申請,因此移民局也不會給申請者一個A號碼。這一點對於申請者非常重要。筆者曾見過一些客戶,他們找的律師雖然收費比別人低很多,但做事非常馬虎,常常由廉價請的一些中學生文秘,將申請者的申請表格裡面許多內容都填錯或者遺忘,結果申請被移民局退回。而那些來美國已將近一年的申請者,申請被移民局退回後,就錯過了移民法要求的一年內提出申請的期限,導致申請者要花更多的錢和時間去給移民局解釋,有的申請者乾脆就被拒絕了申請。
13. 問﹕現在美國各州都有聯邦移民警察在到處抓人,逮捕和關押並遣送非法移民,如果申請者的有效申請被移民局收到後,自己又被移民警察抓了該怎麼辦﹖
答﹕對於已經從移民局那裏得到A號碼(即A#,也稱為綠卡號碼)的申請者來說,如果被移民警察抓住了,不要驚慌,只需要將自己的這個A號碼給警察看就可以了。所以,申請者必須時刻將自己的這個A號碼帶在身上,而且不能記錯。如果沒帶在身上,或者記的A號碼是錯的,那怎麼辦呢﹖也不要驚慌,只需要將律師的電話號碼告訴警察就可以了。對於那些申請了但還沒有收到A號碼的申請者來說,如果被抓,就要把律師的電話號碼告訴警察,由警察直接和律師交涉。如果律師的電話號碼也沒記住,那怎麼辦呢﹖那就把家人或朋友的電話號碼給警察,由警察聯繫他們,請他們幫忙找到律師,再由律師和警察交涉。
14. 問﹕那些身份黑下來,又沒繼續辦身份的人,如果被抓,會是甚麼結果﹖有何對策﹖
答﹕這些人一旦被抓,就會被關在移民監獄,等待辦理好遣返手續後,被遣送回母國。更糟的是,可能還要視情節輕重,處以巨額罰款,甚至10年或永遠不得再入境。對於這樣的人,與其天天擔驚受怕,不如在被抓之前自覺離境,如果不想走,就應該儘快找個移民律師,針對自己的實際情況,尋找出一個合適的和有效的解決方案,比如申請政治庇護,或者申請voluntary departure,或者申請cancellation of removal,或者申請stay of deportation等等。總之,不能坐以待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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