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麗加拿大蒙特利爾編譯報導)擁有房產越多、收租越多也許看來是財富的積累,但是如果管理不當也可能會使人陷入資金不良循環。下面是《全國郵報》知名金融記者阿勒安特克(ANDREW ALLENTUCK)報導的一樁個人理財個案。
根據報導,一對居住在溫哥華的夫婦赫伯和瓦爾年齡分別為54和49歲。夫婦倆同是建築業內人士,有著自己的家庭生意,多年來以建房賣房為生。他們現在有四幢房產:他們價值70萬加元的主要居所,內有一出租套房(月租收入775元);在滑雪聖地的價值45萬加元的別墅,已出租(每年出租收入4,800元);一幢價值28加元的位於溫哥華郊區的出租鎮屋(月租收入524元);價值17.5萬加元的在墨西哥的一套未完成房屋。而他們名下的其他資產則只有1.5萬加元的註冊退休儲蓄計畫和8.1萬加幣現金。
這四幢房產的總市場估價為160.5萬加元。他們的債務包括565,000加元的授信額度和204,000加元的抵押貸款,總共759,000加元。雖然他們房地產的淨資產為836,000加元,但是他們必須在稅前每月總收入13,725加元的基礎上支付欠款。其中很大一部分的收入用來支付利息了。赫伯日漸嚴重的背痛將會限制他的工作量,而利率則終就會增長,這會迫使他們為貸款支付更多的利息。
夫婦倆憂慮的是應如何管理他們的資產和債務,使他們能夠留給三個成年的孩子更多的錢。為此,他們諮詢了家庭理財顧問。夫婦倆的目標是減輕他們的債務並增加其承受的利率上升的壓力。這個理財顧問莫蘭(Derek Moran)提出了一個五年計畫,按照計畫,夫妻倆在五年之後應該可以為自己的退休積攢資產。
五年計畫
在第1年(2011年)出售價值45萬加元的別墅來償還債務。該物業每年產生4,800加元的租金,卻要繳納4,100加元的稅和其他費用,並且還要支付13,500加元的按揭利息。這幢房屋一年帶來的的財產損失近萬元。
在 第2年(2012年),別墅已經出售。夫婦倆應分期償還餘下的房子貸款,以便在第6年的時候將它支付完畢。
在第3年(2013年),他們可以按市價出售在墨西哥的房子。這項投資是他們不了解當地房市投資的失誤。但至少這項投資損失可能從別項收入中賺回。
在第4年(2014年)的時候,他們可以用餘下的房產的進賬來積攢他們金融資產。假定赫伯將在60歲時退休。如果屆時他不能再從事建築工作,他可以想法找一個辦公室工作。
到了第5年(2015年),赫伯可以選擇在2016年退休或繼續工作,以維持家庭的現金流動和投資在加拿大退休金計畫的資產。如果赫伯選擇在65歲退休,這意味著他無需為提前取出退休金而支付賠償。
長遠打算
莫蘭認為,這樣的處理將給赫伯夫婦留下自住兼出租的房產,外加在溫哥華郊區出租的聯房。這樣赫伯夫婦大概稅前總收入將為每月7,300元,將足以支付貸款月付。如果利率升高,夫婦倆可以住進自家的地下室,而將主層樓出租大概每月2千元,這樣每月收入將增加1,225元,也足以支撐增加的貸款月付。
按照莫蘭的計算,赫伯夫婦退休之後,從房產出租中得到的年收入將為15,588元到24,624元(住在地下室)之間。另外以2010年貨幣價值計算,他們也還將有兩份來自政府的老年保障計畫(OAS)年付款6,259元,加上加拿大養老金計畫(CPP)17,500元,另外投資收入大概2,400元,還有赫伯的工作退休金大約每年10,800元(沒考慮通貨膨脹)。這些收入的總額大概是58,800元,將是一筆不錯的退休收入了。如果赫伯搬到地下室,這筆稅前年收入金額將達到73,500元。
莫蘭說,如果赫伯選擇在65歲退休,那最好不過了,按照每年2,400元的工資增長幅度,倆老屆時的退休金就更加充裕了。
總的來說,莫蘭建議,需要解決的問題有兩方面,一是減低金融槓桿,減少地產投資;二是需要使用未來收入使資本多樣化,不僅限於出租房產,也可以考慮小心投資共同基金和債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