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文瑄比利時報導)正在享受打折的購物樂趣嗎?盡情享受吧,因為目前的打折期在將來可能會不復存在。
新年第一個星期,布魯塞爾的一個法庭拒絕了給服裝供應鏈ZEB開罰單的訴狀。控方稱ZEB在打折期開始之前的延時期就給他們的價碼標上了折扣。Kortrijk的商業法庭一審駁回了訴狀。上訴法庭如今已經開始要求歐洲法庭裁定,是否如ZEB所稱,這種「延時期」是有違歐洲法律的。
事實上比利時的打折規矩是全歐洲最複雜的。在德國、英國和荷蘭這種國家,商店主可以隨心所欲的在任何時間打折。法國有兩個官方打折期,具體如何操作由各區域自己來擬定。而在比利時,不光打折期的起始和終止時間有嚴格的規定,而且在打折期前的六個星期被規定為「延時期」,在這段時間內是絕對禁止打折的。
這就是ZEB被控違反的法律,但ZEB的首席執行官對他們的做法似乎理直氣壯,他在去年12月接受採訪時說:「這種打折法律對我們來說已經不復存在,1月3號才開始打折對顧客有甚麼好處?他們現在就想買一件冬裝,或者為假日添購新衣。」
ZEB並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但它的前輩可沒那麼走運:同樣是在打折期之前的「延時期」就開始打折,2002年,服裝供應商Pecotex為此付出了2萬5千歐元的代價。但他們的犧牲沒有白費,在那以後,受「延時期」約束的產業由六個減少到現在剩下的這兩個:服裝和皮製品。
照這樣發展下去,一旦「延時期」消失,會使得打折的起始時間無限制提前,但是這對於成本高利潤薄的中小型業主來說,有可能會成為淘汰出局的開始。
為此,代表中小型企業的UNIZO和NSZ組織,試圖申請一個臨時判決,就是對未來任何類似的違規行為處以一萬歐元的罰款。但是法庭認為他們的申請站不住腳,臨時判決的結果似乎偏向ZEB。
然而這樣下去對大眾消費者真的有好處嗎?如此下去,每年兩個月的黃金打折期會因為起始和終止日期的漸漸模糊而變得不再「黃金」,而消費者也很難再確認手中價簽上的高額折扣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