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綜合報導)福建省上杭縣申購經濟適用房,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在去年底已經公佈在縣政府官網了。不過從這份名單中,很明顯的可以看出,在156戶中,符合條件者有8成是公務人員。不少網民質疑「經適房竟成為公職人員福利房?」
根據《上杭縣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規定》(杭政〔2009〕12號),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準入條件者必須符合以下的要求:
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每人平均收入應低於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60%。申請人具有本縣範圍內的城鎮居民常住戶口3週年以上,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每人平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難戶或在上杭規劃區內,經有權部門鑒定為C、D級危房並經政府收儲,無其他住房者。
另外,本科畢業生戶籍遷入上杭縣滿2年、碩士畢業生滿1年,並經縣委、縣府批准調入的優秀人才和緊缺人才,經申請可優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去年10月8日上杭縣政府印發《利民小區保障性住房配售(租)工作實施方案》,稱利民小區現有經濟適用房108套,每套面積約76.5平方米,申請經適房家庭人均收入必須低於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以戶口簿為准)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也就是低於8477元。
參照2008年度統計部門統計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為12784元,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為7670元(12784*60%)。
這次符合申購名單中,在縣委辦、國土局、人民法院等黨政機關的公職人員超過500戶,工作單位在學校的占了800多戶,而非公職人員僅186人。他們公開的年收入均低於8477元。
有網民質疑,經適房究竟經濟了誰?上杭縣經濟適用房是為政府部門領導幹部量身打造的嗎?
去年5月,陝西省山陽縣公佈的申購經適房人員名單,在932個申購經適房中,有917個都是公職人員。
網民熱議,究竟是經濟適用房還是政府適用房?難道公職人員比老百姓都貧窮?
都已經獲得既得利益了,又何必跟廣大勞動人民搶這部分資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