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2日訊】(美國之音2011年 1月 11日報導)最近,來自全美各州一些議員和憲法專家聚集首都華盛頓,宣佈將在各州提出一項新的立法,阻止非法移民在美國所生子女自動成為美國公民的作法。
公民權問題在美國由來已久,1857年,聯邦最高法院判決說,黑奴不屬於美國公民。但是,國會1869年通過憲法第14條修正案,規定凡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到合眾國管轄的人,都是美國或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聯邦最高法院1898年又給予在美國出生的亞裔移民子女公民地位。
亞利桑那大學法學教授加白利.秦教授介紹說,美國歷史上一直對公民權問題實施各種種族限制:“我們常常對包括在美國出生的非白人實施公民權的限制,這主要是針對非洲裔,我們還對歸化公民的努力實施限制,這主要是針對亞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限制都被取消。直到1852年,我們才在公民權的問題上有了一個種族無涉的法律。無論甚麼種族的人,都可以歸化成公民,也可以因出生在美國而成為公民。”
基於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和國會頒布的法律,美國現行移民政策允許凡是在美國出生的嬰兒自動轉為美國公民,他們的父母也可以藉助這個關係獲得公民身份。據悉,2008年,美國醫院接生的430萬新生兒當中,大約有34萬是非法移民的孩子,非法移民在美國所生孩子總數大約為400萬。
針對上述情況,“州議員支持合法移民”全國聯盟日前聚集華盛頓,宣佈將在各州提出一項新的立法,糾正他們所說的對憲法第14條修正案有關公民權的嚴重錯誤運用。他們提出創立一個“州公民”的新定義,規定只有在父母雙方至少一人為美國公民、國民或擁有永久居留權的情況下,他們所生的孩子才可以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拉美裔活動人士莉迪亞.古茲曼指出,美國是建立在接納移民的原則基礎之上的,這項涉及出生權的新立法不僅是對這個原則、也是對美國憲法的挑戰,而且把美國引向一個錯誤的方向。
古茲曼說:“美國正處於經濟衰退和戰爭時期。歷史上每當出現這種情況,當選官員就會把問題歸咎於移民。最初是意大利裔,之後是亞裔,現在又輪到拉美裔被當作替罪羊。最近針對拉美裔移民的攻擊加重了在美國生活的移民的痛苦。有關當局實施嚴厲的移民法,把大批移民驅逐出境。”
古茲曼認為,剝奪非法移民所生孩子的公民權,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美國的非法移民問題。最好的辦法是在加強邊界管制的同時,幫助非法移民解決身份問題,並滿足市場對勞工的需要。
亞利桑那大學法學教授加加白利.秦認為,新的立法和很多非法移民來自墨西哥這一事實有關:“這項立法的另外一個推動力是,我們沒有一個好的機制加強邊界管制。我們在移民的問題上,以及准許甚麼人進入美國方面實施了一系列限制措施,但是,我們從來沒有投入足夠的資金百分之百地加以實施,因此促使很多人非法進入美國,這是我們需要思考解決的一個政策問題。”
密蘇里堪薩斯大學法學教授克里斯.科巴克指出,憲法第14條修正案所說的“凡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到合眾國管轄的人”是指此人的父母雙方都是美國公民,或有一方是公民或擁有永久居留權,只有具備上述條件的人所生孩子才算作美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非法移民在本身身份不合法的情況下,所生的孩子不能作為公民對待。
科巴克說:“州議員的最新努力並不改變任何人的公民身份,它只是根據憲法第14條修正案的原意來解釋『州公民』的概念。憲法第14條修正案的原意比聯邦政府目前的作法更加嚴格。第14條修正案的原意若能得到維護,以至影響各項政策和美國國會,那麼,與非法移民有關的各種問題就會減少。”
科巴克教授說,在南部邊界,很多孕婦試圖跨越邊界進入美國,就是想把孩子生在美國,以獲取美國公民身份。這不僅把自己、也把未出生胎兒的生命置於危險境地。他說,在美墨邊界的墨西哥境內,有人甚至打出招牌,介紹人們到美國醫院生產,公開慫恿人們違反美國移民法。
科巴克教授說,在移民問題上,美國是世界上最慷慨的國家,被給予永久居留權的人超過其它任何國家。另外,無論是來美訪問,還是長期居住的外國人,美國都寬厚地給予他們各項權利和特權。但是,科巴克教授同時指出,美國是一個法治的國家,遵守美國法律非常重要。(//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