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布魯塞爾10日專電)明天起台灣民眾無需申根簽證,持有效護照即可出入歐洲35國與地區,但歐洲經貿辦事處仍提醒民眾留意,免簽待遇並不代表可無條件入境,相關規定仍須遵守。
歐洲經貿辦事處說,同意給予台灣免簽待遇的歐洲國家,仍可能要求出示預計離開申根區時,最少需有3個月效期的護照、續程或回程機票、足以在當地維生的證明、旅館訂房紀錄。
如果因受邀開會則必須備妥邀請函,留學生則須備妥入學許可,民眾與未成年兒童同行進入申根區時,必須提供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書,文件應以英文呈現或翻譯為欲前往的會員國語文。
歐洲經貿辦事處另提醒,免簽生效後,旅遊醫療保險雖非入境必備證明,仍「強烈」建議出國期間投保。
此外,根據「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公布的「歐盟予我國人免申根簽證待遇詢答集」另提醒民眾,憑免簽待遇進入歐洲,不得從事任何受薪工作包括度假打工,即使工作期間在90天內,仍須事先申請簽證。
且歐盟仍會定期召開會議,檢討、評估已獲免申根簽證待遇的國家,若未遵守歐盟規定的案例太多,免簽待遇也有可能被取消。
至於台灣取得歐盟免簽的好處,這份詢答集說,以目前台灣每年赴歐平均31萬人次,每人申請90天以下申根簽證需60歐元,90天以上申根簽證需99歐元的費用計算,免申根簽證生效後,每年可省下至少新台幣10億元的簽證費。
尤其眾多台商因長期居住在中國大陸地區,若無免申根簽證待遇,依申根簽證規定,居住大陸地區每年超過半年者,須在大陸申請申根簽證,需時更冗長且手續繁雜。
而在歐盟給予台灣免簽待遇生效後,這些困擾已一併解決,大幅提升大陸台商赴歐的便利性,效益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