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09月29日訊】一
唐福珍自焚以其慘烈震驚世界。原以為這不僅空前,而且一定絕後,血流得夠多,人死得夠多,應該有個句號了。唐福珍自焚固然令人傷懷,但如果能像孫志剛事件終結邪惡的收容遣送制度那樣,終結同樣邪惡的強制拆遷制度,或算不幸中之萬幸。
但是,不能不承認我們還是太天真。唐福珍自焚不出一年,9月10日,江西撫州市宜黃縣又爆發強拆血案,拆遷戶三人被燒成重傷,分別是拆遷戶鐘家的大伯、79歲的葉忠誠,鐘家的母親、59歲的羅志鳳,及鐘家二女兒鐘如琴。
原以為極端已到極限,不可能更極端,現實卻是如此反諷。並非一人而是全家被逼自焚,宜黃血案因此遠遠超出想像力,輿論一時山呼海嘯,就在情理之中了。
其實,在唐福珍自焚之後,類似血案從來就不曾消停過。只不過因劇情雷同,無法調動早已審美疲勞的公眾的注意力,往往只能在新聞的汪洋中一掠而過。網上簡單搜索,即可列舉如下——
8月27日,福建泉州市民何全通,因無法接受住宅即將被當地政府拆除的命運,潑汽油點火自焚,搶救無效死亡。
6月1日,鄭州市管城區十八里河鎮南劉莊。村民劉大孬駕一輛廂式貨車阻止強拆,因遭到拆遷專班暴力圍攻,情急之下,駕車撞死4人,撞傷11人。
還是鄭州。5月27日,須水鎮某餐館老闆娘陳先碧橫屍挖掘機旁。當地官員稱,是陳先碧在強拆衝突中「趁人不備」從牆頭掉下身亡。
5月24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發生暴力拆遷,致一人死亡。
4月18日,河北邢台市橋西區張家營村。村民孟建芬在強拆衝突中被鏟車碾死。
4月8日,遼寧撫順高灣區。指揮拆遷的建委主任王廣良在強拆現場被「釘子戶」楊義用刀殺死。
3月27日,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黃川鎮。兩名農民因抗拒強拆自焚,造成一死一傷。自焚死亡的村民名為陶惠西,受傷的是他92歲的父親陶興堯。
3月3日,武漢黃陂區。「釘子戶」的母親、七旬老婦王翠雲在強拆衝突中被活埋致死。
2月8日,野蠻拆遷在安徽省利辛縣上演,一名80多歲的老人在自己家中被活活砸死。
相信因強拆引爆的社會衝突、刑事案件、致死致傷諸項統計數字,沒有進入各級統計局的視野。但即便如此,僅據個人耳聞及媒體披露的信息,仍不難判斷,強拆衝突已構成當下中國最大規模的產權衝突,強拆悲劇已構成當下中國大規模的人權悲劇。這樣大規模的衝突和悲劇,對人心的過度刺激和打擊,因過度刺激和打擊而產 生的挫敗感與絕望感,對社會道德和社會秩序的潰敗的助推,則就不是統計部門所能測算出來的了。
二
三個多月以前專訪吳敬璉老師時,我提了一個問題:政府主導資源配置的經濟形態,還是市場經濟嗎?吳老師斬釘截鐵地說:不是。既然不是市場經濟,那麼到底屬於何種經濟形態?吳老師的答案是,重商主義的,抑或權貴資本主義的。
這些概括有道理。但在我看來,仍不夠精確。它顯然有重商主義性質但又不同於傳統的重商主義,有權貴資本主義性質但又不同於傳統的權貴資本主義。它是一個結合了中國特色的全新的物種。是多種物質化合之後產生的一個新物質。
毋寧把它就叫做市場斯大林主義。即,它是市場機制加斯大林主義。或者換句話說,它不是一般的政府統御經濟,它主要是借助國家機器的強制職能,即通常只用於緊急狀態的國家機器的強制職能,即專政職能來統御經濟。那麼什麼叫專政?經典作家早有明確解釋,專政即為不受法律約束的暴力。
這就是中國市場經濟面臨的最大困境。學者反覆忠告:市場經濟必須用法治來保障,法治首先是以法治理政府,政府必須接受法律的規馴。但在政治體制沒有實質變革的情況下,法治精神與斯大林主義的內在衝突就是不可避免的。崇奉斯大林主義的相當多數官員,很難接受契約約束,接受自由交易、等價交換等市場邏輯。他們跟 企業家一樣屬於經濟人,但他們不具備企業家具備的公司理性,因為他們不需要公司理性,因為他們手中擁有企業家不可能擁有的國家機器,即合法暴力。他們可以動用合法暴力介入市場競爭,到市場上跑馬圈地。
這就是市場斯大林主義的奧秘所在。地方政府公司化,乃至政府部門公司化,一個個都成了實際上的經營主體。但它們本身並不創造任何物質產品,並不增加任何社會財富。它們不過是把創造財富的機會存量劃到自己的盤子裡,把創造財富的資源存量劃到自己的盤子裡,以及把財富本身劃到自己的盤子裡。對他們是增量,對社會 則是減量。他們增量越大,則社會減量越多。
這就是說,市場斯大林主義之下,政府跟社會的財富分配關係,不能不是一個此消彼長的關係。這就注定要伴隨激烈的利益博弈。但既然存在不受法律約束的強大暴力,就不可能指望這種暴力會自我約束,會在激烈博弈中當袖手觀音。不僅是政府統御經濟,而且是用專政手法,用不受法律約束的暴力來統御經濟,就在很多地方 衍為常態,以此來保證地方政府或者部門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這尤其集中表現為地權博弈。私有財產不可侵犯,是市場社會的常識。在當下中國,私有財產的主要表現形式就是地產房產。人民公社化之前,農村土地大多私有。而在城市,即便改革之初,還有相當數量地產屬於私有。但未經任何談判,未經任何形式的對等交易、產權置換,僅僅一個法律規定,城市私有地產即全部無條件轉為 所謂國有其實是地方政府所有,農村土地的流通權交易權也全部收歸國有其實是地方政府所有。這樣大規模的私產轉移竟悄然完成,十三億人都失去了對自己腳下土地的主權,都成了租客或過客。
這是當代歷史上平民私產最大規模的滅失。只不過在相關法律生效之時,因法律意識不夠,絕大多數國人沒弄懂其中關節。但國人是講求實際的,真要把他們賴以安身立命的土地從他們手中拿走,可就沒那麼簡單了,他們肯定要窮盡一切合法手段抗爭。這時候雄糾糾氣昂昂的專政機器就派上用場了,不受法律約束的暴力就充分體 現出它的優勢了。某地強拆預案明確規定:發生衝擊現場行為時,須調動公安部門。如果局面升級,須「由總指揮協調調集武裝警察維持現場。」既如此,當下徵地拆遷衝突不斷、悲劇不斷、死人不斷,又有什麼可奇怪的呢?
這實際上就是一場准巴爾幹化的冷戰爭。看看地方政府徵地拆遷的具體部署,及所使用的整套話語體系,莫不充斥著軍事詞彙,莫不洋溢著斯大林主義的血腥氣。譬如,「打一場人民戰爭」,「打殲滅戰」;譬如,要「戳破別有用心人的意圖,特別要注意防止反政府、反社會個別勢力的非法活動,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的戰鬥堡 壘作用。」「要強勢推進。拆遷工作不能等待觀望,要做到腰板硬、措施硬、政策硬、手段硬」。等等。哪有半點法言法語?倒是讓人恍然如夢,懷疑自己是不是坐時空穿梭機,回到了那個階級鬥爭為綱的專政時代?
三
市場就這樣成了斯大林體制的婢女。斯大林體制從市場之外、市場之上統御著整個市場,一切操之於我。自由是市場經濟的靈魂,扼制自由的市場斯大林主義,本質上是反市場經濟的。近年來為什麼國進民退勢不可擋,為什麼政府跟社會的財富分配越來越不均衡,終極原因就在這裡。
邏輯很清楚,不解決斯大林體制的問題,市場經濟的前景就無法讓人樂觀。通常說權貴資本主義就是權力攪買賣,不對了,在很多地方,事實上已發展到暴力攪買賣了。沒聽說正常的產權置換,會常常需要城管乃至公安,乃至武裝警察沖上第一線。沒聽說正常的產權置換,會常常逼到對方跳樓、自焚甚至全家自焚甚至九十多歲 的老人也要自焚。我們是在承平年代,正常的產權置換,進而,整個經濟的發展,本不該用那麼多血、那麼多淚來換,本不該有那麼多家庭破裂和生命的沉淪。
於此就能理解,為什麼全國一年維穩經費高達5100多億元,超出了軍費總額。天價維穩成本事實上反映著社會問題的高攀不下,事實上反映著社會矛盾和衝突的高攀不下。在特殊利益集團收穫越來越多發展紅利的同時,是整個社會付出愈來愈大的代價,導致國家與社會關係軟著陸愈來愈難。
本來,政府主導經濟發展只是市場發育之初的權宜之計,為了補當時社會力量之不足。但是在嘗到了權力攪買賣尤其是暴力攪買賣的巨大甜頭之後,政府之手非但不肯退回去而且不退反進,對國家的強制職能的過度依賴,似乎成了戒不掉的癮。我們從前認為,這或是轉型時代的特定現象,是必須交的一次性學費,大致是可以忍受 的。但現在權宜衍成習慣,習慣衍成自然,以暴力攪買賣開路,以維穩體制斷後似乎成了天經地義,成了難以改變的常態。
如果竟然走到這一步,那一定是到了需要撥亂反正的時候。撥亂反正無疑需要一個極宏大的佈局,非三言兩語能說清。但至少有一個切入點是顯而易見的,即如輿論廣泛呼籲的,徹底廢除現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並通過訂立新法還地權於民,首先從這個角度落實憲法對保障公民私產的承諾。比如,可以訂立一部住宅法, 確立住宅權為基本人權,神聖不可侵犯。如遭侵犯,公民可採取緊急措施自衛;一旦訴諸法庭,法庭不得拒絕受理並必須公開和獨立審判,如此等等。
對平民私產的剝奪尤其是對地權的剝奪早已天怒人怨,從這方面撥亂反正,民意基礎極為強悍。在城市有整個中產階級支持,在鄉村有整個農民階級支持。從此起步,即首先從地權角度給國家暴力機器套上繩索,遏制市場斯大林主義或不乏空間。
──轉自笑蜀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