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09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光德國報導)為保護金融投資者不被諮詢誤導,權益受損,德國內閣近日決定,將來銀行的每個金融產品必須配備附帶說明,並交到客戶的手上。消費者保護組織則認為這個規則太過寬鬆。
金融產品說明要包括風險,收益、成本以及銀行收取服務費等重要的信息,簡單易懂。將來銀行在給客戶提供金融投資諮詢的時候必需配備這個說明。之前儲蓄銀行、大眾銀行和私人信貸銀行並未對此達成一致。
金融產品諮詢人的資質也由法律做出了規定: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必需能夠證明自己的投資諮詢人的資格。客戶對諮詢的投訴將來要在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進行登記。如果能證明這個金融投資諮詢人的資質不夠,他就不能進行諮詢業務。除此之外,如果銀行不能盡職盡責就會被重額罰款。
這項法律規定還將穩定近年來充滿危機的不動產基金。這將保護小投資者不受大投資者突然撤資的影響。法律規定大投資者有至少2年的投資期限,這樣應可避免像2008年金融危機時大金融機構突然撤資,造成有些基金陷入困境的風險。
金融產品附帶說明使客戶能和其它的金融產品進行更好的對比。德國消費者保護部部長艾格訥(Ilse Aigner)說:「重要的是客戶能得到一個一目瞭然的信息。」她警告金融機構不要把這個附帶說明變成一個廣告。
聯邦消費者中心的主任莫恩(Dorothea Mohn)女士則批評這個規定太寬鬆了。很多原本在聯邦財政部起草的文稿中很嚴格的規定被取消了。雖然令人欣喜的是通過了這個產品附帶說明的規定,但是裡面卻沒有很多內容。而且這個金融產品附帶說明可以不必放到互聯網上去,聯邦金融監管局對其的可讀性和可信性也不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