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09月27日訊】在德國租金法中,降低租金是很重要的一章。只要租住的房屋有缺陷就可要求減租,比如有噪音、有異味、牆壁發霉等等,但是正確判斷甚麼情況才算是房屋有缺陷,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起碼在下面的幾個法庭案例中,房客們就判斷失誤了:
哭鬧的嬰兒
如果鄰居家的嬰兒每天哭到晚上10點,而且夜裡偶爾還要哭兩嗓子,那麼周圍的住戶必須忍受,而不能把這個當作噪音而要求減租。這是漢堡-貝格多夫地方法院的判決(案件號:409 C 285/08)。原因是孩子有自己的自然生活規律,別人無法控制。當然另外一方面,父母要儘量減少噪音的產生,比如不能任由大一些的孩子從桌子或椅子上跳到地上,或者在室內踢足球、滑旱冰等。
屋子裡的蜘蛛
過分敏感的租戶有可能在一些小事上大動干戈,比如科隆地方法院審理的一個案件(案件號:215 C 35592/)中,一個害怕蜘蛛的租戶因為住房裡有蜘蛛而要求減租。法院的判決是,誰住在底層,誰就得接受偶爾會 有蜘蛛從花園裡爬到屋子裡的現實。這不能算做房屋的缺陷。
窗玻璃上的露水
冬天大家都使用暖氣,老房子的窗玻璃上容易出現露水,這個和老房子的窗戶的密封性不如新房子的好有關。但是漢諾威地方法院判決(案件號:409 C 13101/06),只要露水沒有引起牆壁發霉或其它損失就不能成為減租的理由。如果露水嚴重損壞了木頭窗框,那麼就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