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失明「赤腳律師」陳光誠刑滿出獄後與家人被嚴密監視

何俊仁每週24小時維權絕食進入第80週

人氣 4
標籤: ,

【大紀元09月23日訊】今天(2010年9月22日),農曆八月十五日中秋佳節,本應是與摯愛親朋共聚團圓的日子,可是身在山東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的失明維權人士、人稱「赤腳律師」陳光誠,以及他的妻子袁偉靜、五歲女兒和七十六歲的母親卻被軟禁在家,受嚴密監視,連買菜、看病的基本人權也被遏止。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國際事務秘書關尚義 (John Clancey),今日如常進行逢週三的維權絕食行動,特此呼籲海內外社會各界人士關注陳光誠及其家人的情況,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停止騷擾,並即時釋放陳光誠及其家人。

陳光誠半歲時因病導致雙眼失明,廿歲中學畢業後,到南京中醫藥大學讀書;他自學法律,1996年開始其殘疾人維權工作,為農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致力以法律途徑來維護受害者的權益。

2005年,陳光誠因揭露山東臨沂市政府為掩飾其計劃生育政策的失誤,強行對婦女進行絕育和墮胎手術,其後遭地方政府報復而於2006年8月被以「聚眾擾亂交通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莫須有判刑四年零三個月。陳光誠在囚期間曾受到暴力對待,身體情況欠佳,曾長達九個月嚴重腹瀉,家人多次為他申請保外就醫被拒,監獄亦一直沒有為他提供檢查和治療。

當局一直以維穩為由,長期派駐大批人員在陳光誠家門外看守,又不許袁偉靜帶兒子上學,連她到市場買菜也被近距離跟蹤。在臨近陳光誠出獄前的一段日子,情況比以前更壞,到處安裝了閉路電視;而自陳光誠9月9日刑滿出獄後,他和家人一直被軟禁在家,完全禁止外出,看守者還恐嚇夫婦二人,暗示要把陳光誠再次關進監獄裡,情況令人十分憂慮。臨沂市政府的做法完全違反中國政府於2008年確認聯合國《殘疾人士權利國際公約》中第十四條第二項關於確保殘疾人士「自由和人身安全」的規定:「不被非法或任意剝奪自由,任何對自由的剝奪均須符合法律規定,而且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以殘疾作為剝奪自由的理由。」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譴責中國政府不人道對待陳光誠及其家人,以及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他們的狀況。陳光誠多年來依法維權,當局卻把他定罪和監禁;如今他刑滿出獄,本應與家人團聚,卻被當局違法禁錮,食物、醫療等基本生活權利被剝奪,人生安全遭受威脅。中國乃是聯合國成員國之一,亦是人權理事會的成員,並已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當履行作為協約國和簽訂時的承諾,而非公然肆意踐踏人權。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2010年9月22日

每週三維權絕食行動一直延續至今日(2010年9月22日),踏入第80週

2006年2月,內地律師高智晟為抗議公安暴力毆打廣東法律維權人士郭飛雄,發起維權接力絕食行動,身處香港的何俊仁律師隨即開展長達十四個月的「每週24小時維權絕食行動」,以聲援國內的維權律師和人士。及至2009年2 月,高智晟律師在陝北老家被帶走後失蹤,何俊仁和關尚義律師於3月18日再次延續逢星期三的維權絕食行動,二人分別絕食二十四小時和十二小時。

國際特赦組織緊急行動呼籲

以下為國際特赦組織的緊急行動,呼籲去信山東省公安廳廳長吳鵬飛及沂南縣政府縣長王常勝,呼籲當局立即向陳光誠給予適當的醫療照顧,以及立即取消限制陳光誠及其家人人身自由的安排。

相關新聞
黃琦獄中病重 父親病危 家屬要求會面
陳光誠腹瀉體重銳減 要求減刑
郭飛雄妻張青獲美庇護 促關注獄中維權人士
國際人權組織呼籲釋放陳光誠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