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09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辛秀香港報道)無線電視(TVB)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3人涉嫌貪污及串謀詐騙一案,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3人均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陳志雲及其助手叢培崑,連同無線電視營業部高層陳永孫,昨日上午先後抵達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大批傳媒清早已經在法院外等候,為避免混亂,司法機構為傳媒預留了34個旁聽席位,警方亦在法院外架起鐵馬維持秩序。
法庭宣佈3名被告此次均無須答辯。主控官在庭上表示,保釋金額維持不變,但由於案情嚴重,要求法庭增加兩項保釋條件,包括被告不准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離開香港。
陳志雲的代表律師強調,陳志雲雖被停職,但仍需向電視台管理層匯報工作,無可避免會與部份電視台同事接觸,同時11月還有兩項活動需要外出,因此不適宜增加主控方要求的保釋條件。另外兩名被告的律師也先後表示,叢培崑經營經紀人公司,需要經常往返內地工作。而陳永孫在電視台工作多年,不存在潛逃風險。
法官最後批准3人各以10萬元保釋,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干擾控方證人。3人雖可離境,但需於離境前24小時通知廉政公署,並提交目的地和航班等資料。
廉政公署於今年3月展開「威遠行動」,拘捕陳志雲等5人。經半年調查,上周四正式以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和串謀詐騙罪落案控告其中3人,包括51歲的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28歲的思潮廣告製作及出版社董事叢培崑,以及63歲的無線電視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
法官宣佈將於10月19號再次提堂,將案件轉交區域法院,並首次披露控方將會傳召52位證人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