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09月19日訊】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111名患者被「召回」,緣於該醫院用主治直腸癌藥阿瓦斯汀作為治眼藥出現異常情況。這種藥物在國內既未上市,其治眼藥的適應症也未獲批准,而許多醫院卻把這一非法來源的藥物作為「特效藥」推銷給患者。
據南方周末報報導,注射阿瓦斯汀的病人當中,除了作為主要適應症的黃斑變性病人,還有青光眼、白內障、高度近視等病人,幾乎囊括了所有眼底急、慢性病。
9月7日到8日,上百名曾在上海市一醫院接受過阿瓦斯汀球內注射治療的患者突然接到院方電話,要求其立即趕到醫院復查。
這是中國衛生史上一次罕見的「患者召回」事件,共涉及116名病人。事後證實,其中約有一半的病人出現了眼睛紅腫、視物模糊等症狀。有多名病人打針後當天感到劇痛,次日一度僅有光感,沒有視力。
9月9日,事發第二天,上海市衛生局對媒體通報市一醫院「眼科門」事件,病人們被初步診斷為「眼內炎」。「眼內炎」的診斷意味著患者病情可能系細菌感染引起。事發次日即有消息傳出,市一醫院的化驗結果證實引發感染的是某種格蘭氏陰性菌。患者因此被「緊急召回」。
然而,隨著事態的升級,特別是事件中所使用的阿瓦斯汀來路不明後,情況開始復雜,真相也模糊起來。
在上海市衛生局的通報和媒體的報道中,對於被「召回」病人出現的異常狀況,均稱之為「不良反應」。不過,這一說法受到業內人士的質疑。
作為專業術語,按照世界衛生組織國際藥物監測合作中心的規定,”藥物不良反應” 系指正常劑 量的藥物用於預防、診斷、治療疾病或調節生理機能時出現的有害的和與用藥目的無關的反應。該定義排除「用藥不當」所引起的反應。
中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對藥品不良反應的定義是: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
然而,「召回」事件中所涉及的藥品阿瓦斯汀,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其獲批的功能卻是用以治療直腸癌等癌症,而不是眼疾。而且,該藥的生產商羅氏公司明確表示,該藥目前尚未在中國內地上市。也就是說,市一醫院給病人所用的阿瓦斯汀來路不明。
一位業內人士稱,這意味著市一醫院給病人治療眼睛的阿瓦斯汀,既涉嫌「用藥不當」,又可能是不合格藥品,均不易草率歸入「藥品不良反應」。
9月12日,上海「打假醫生」陳曉蘭在博客上公開質疑阿瓦斯汀事件的定性,認為其不屬「藥品不良反應」,而是假藥,涉嫌刑事犯罪。
抗癌藥違法治眼病
此次被「召回」的病人共有兩批,共計111人,他們分別於9月6日和9月8日在市一醫院接受了特殊的治療——一種原本用以治療癌症的藥品,被醫生擅自改變適應症及給藥途徑,用以治療眼部疾病。
確切地講,病人們接受的是一個在兩三分鍾內完成的簡易手術,其名稱為「阿瓦斯汀玻璃體注射術」。具體而言,醫生需要將一支100毫克/4毫升阿瓦斯汀分40名左右的病人用,向每名患者的眼球內注射1.25毫克阿瓦斯汀(另1.25毫克作為損耗)。
醫方在一份「注射須知」中對這種做法的解釋是:一瓶針劑價格較高,並非醫院提供,每次注射前由一名患者自行買藥,由當次注射病人共同平攤藥費。這也意味著病人無法取得所用藥品的發票。
患者們不知道,醫生的做法違反了藥品管理法,該法第48條規定,藥品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按假藥論處。
業內人士稱,作為抗癌藥注冊的阿瓦斯汀,適應症由癌症變成眼底病,給藥途徑由靜脈注射改為眼球內注射,已經變成一種新藥,按照藥品管理相關規定,必須重新注冊。
除了市一醫院,上海市以此種療法聞名的還有新華醫院,北京則有協和醫院。保守估計,目前全國至少有三十家醫院開展了類似治療或研究,其中不乏四川華西醫院、北大醫院等知名三甲醫院。
藥品非法來源成謎
上海羅氏新聞發言人曹湧對媒體承認,阿瓦斯汀僅僅在今年完成了在中國內地的注冊,尚未開始上市經營。這也意味著市一醫院用的那些沒有發票的阿瓦斯汀,均來源於非法渠道。
在一位業內人士看來,市一醫院在「注射須知」中強調藥品為病人自行購買,目的正是為了規避藥品渠道的風險。事實上,執業醫師法中明確規定,醫生必須使用經過批准的藥品,否則將予以處罰。
不過,這種說法受到患者的普遍質疑,他們在事發後曾相互打聽,每次打針時究竟是哪個病人買的藥,但無一人承認。一名黃姓患者的家屬稱,向其收錢的其實是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