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5日報導】(中央社首爾15日法新電)南韓人權監督機構今天告訴兩家婚姻介紹所,在接納男性為社團成員時,不得對身高有歧視條件。
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 RightsCommission)的判決,支持一名39歲男子對兩家婚姻介紹所的控訴。這兩家婚友社以他158公分的身高「矮小」為由,拒絕接納他為社員。
人權委員會在聲明中說:「委員會發現,婚姻介紹所以身高矮小為由,拒絕接納男性申請人的歧視行為不合理,並敦促他們矯正行為。」(譯者:中央社郭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