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明慧香港報道)香港一名女教師因穿著褲上班,校長出言勸退及羞辱的官司,日前校方主動提出和解,願意給已辭職的女教師道歉及賠償,事件終告一段落。有婦女團體表示,現時仍然有學校存有性別歧視的教師服飾規定,不但違反法例的平等精神,亦不尊重教師的自主。
自07年9月起,新婦女協進(婦進)會一直協助鄺老師,對結果表示歡迎,該會表不希望再有任何一位教師遭受服飾守則帶來的不公平對待。有報道指現時全港有10間學校明確規定女教師穿裙,該會促請教育局必須馬上跟進,防止學校存在歧視性校規,並強調教育局有責任採取防範措施。
新婦女協進會表示,本案顯示校方犯了重大錯誤,平機會亦在其通訊內指出,此案的法理依據是「僱主應避免訂立一些基於性別、懷孕、殘疾或種族而作出的衣著守則,以免不慎觸犯反歧視法例。」又指「僱主亦宜與時並進,定期檢討方為上策。」
婦進又表示,平機會除了協助歧視投訴外,亦應對政策性的歧視採取主動調查,在消除歧視及性別觀點主流化上擔當監察的角色。
該會向教育局提出了其中的幾項要求,包括教育局就此案結果制訂機制,處理日後在學校可能出現的性別歧視投訴,並公佈既定程序查證的投訴及懲處方式;除了制定具體指引給學校外,又建議學校採取積極措施打破傳統觀念對女教師衣飾的歧視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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