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12日電)香港記者協會今天指出,自香港警方更換通訊系統後,媒體不能再透過監聽警方通訊系統掌握突發新聞,但警方每天發布的突發事件占罪案比例很小,質疑警方藉此箝制新聞自由。
記協指出,香港警方在去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經政府新聞處發布的突發事件,平均每天只有2.7宗,只及去年警方接獲的報案數的1.27%,其中9天更是「零宗發布」,遠低於警方承諾每天發布的突發新聞事件,亦少於讀者在報章上所見的突發新聞。
記協又批評警方刻意不發布涉及警官、官員、名人的突發事件,都是記者從市民或其他途徑得知;而且警方發布的突發事件中,不少只有極簡單的資訊,讓記者難以判斷事件的新聞性,令人質疑當局是否藉此模糊化或淡化事件的嚴重程度。
記協強烈要求警方修改現行機制,讓記者可在警方不公開報案人個人資料下,即時取得突發信息;同時記協也要求消防處更換通訊系統時,不要仿傚警方做法。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記協的批評時指出,警方會以「編輯注意」形式,透過政府新聞處的發布系統,向媒體發布突發事件的訊息,在不涉及個人隱私及影響司法程序下,會向媒體提供所有消息。
警方又強調,重視與媒體的夥伴關係,十分尊重新聞自由和媒體採訪的權利,提供及時信息,盡量協助媒體的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