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1日報導】中國海關總署規定,從9月1日起,個人寄自或寄往香港、澳門、台灣物品每次限值人民幣800元,超出規定限值應辦理退運手續,或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據大陸媒體報導,中國海關總署日前宣佈調整的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將對個人郵寄入境物品徵收進口稅,但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免徵;而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一律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根據措施,從9月1日起,個人寄自或寄往台港澳物品,每次限值800元;寄自或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此外,入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的個人自用入境物品,入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入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海關將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入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