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狀元之母
楊察的母親,教子有方,遠近聞名。孩子稍有不合禮義的舉動,她便嚴加訓斥,甚至打他,絕不縱容寬待。
楊察參加省試,考取了第二名。報喜的人到他家的時候,他的母親還沒有起床。她聽到消息後,趕忙起身。看到兒子的行為表現後大怒,訓誡說:「考出這樣的成績,真是污辱了楊家的門庭。你卻還因此沾沾自喜,難道還不被人厭惡嗎?」她好久不跟楊察說話,有意冷落他。
兒子感到了壓力,不再得意自足。於是,更加埋頭苦讀,勤奮不輟。
這一年,楊察參加廷試,果然中了狀元,取得了天下第一。
二、官宦子孫,禍害更大
富貴人家的子孫,如果不肖,不過是嗜酒、好色、賭博、放蕩等等,這些都屬於破家之事。而官宦人家的子孫,如果不肖,其結果,可就不只是破家了,他們的禍害更大,更烈。
官宦們的子孫,如果居住在鄉間,就親近小人,讓他們仗勢欺人,侵害百姓,為害一方。如果鄉人犯法,他們認為是自己的事,名之為「擔當」。鄉人打官司,他們則偽造父祖的書信,交給當地官員,干涉州縣的政務,指曲為直。他們隨便的差伕借船,減稅免罪,以非法所得,來花天酒地的享受,驕奢淫逸,作惡多端,以至使其父祖陷於非法的境地,而被懲處。
看看遠近的官宦人家,三十年前的顯貴望族,現在仍然自存的,能剩幾家?這都是起因於前面所說的那些。
作為父兄的官宦本人,能夠常常防範子弟誤入歧途,或者更能常常關注他們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的,能有幾個?如果發現其子弟巳經越軌犯法,能及時主動懲處,以免繼續禍國殃民的,更是寥寥無幾。
家門的不幸,往往就出在這裡。
三、秦英教子
秦英,是楊相(元豐、廖、浙本作矩。錢、劉、李、《函》本作拒。張、吳、何、王、石本作相)的妻子。楊相死後,她仍然能嚴格教育孩子們。
大兒子元珍,有一次外出,大醉而歸。秦英一天未見到他,便生氣的說:「我活著,你就如此沒有節制;我死後,你又怎麼能帶好你的弟弟?」大兒子從此以後,不再喝酒。
二兒子仲珍,有一次,請他的朋友們到家中玩,客人來了以後,秦英注意到:其中沒有一個是賢能之人。她熱情禮貌的招待了客人,等客人走後,就狠狠的責備了仲珍一頓。她引用孔子的話,教育兒子說:「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逢迎諛媚),友善柔(喜好奉承),友便佞(花言巧語),損矣。」她的二兒子從此以後,擇良友而交。
在她的教育下,她的幾個兒子,後來都成了一代名士。秦英的教子方法,一直流傳了三代。
四、宰相夫人,也須拜禮
宋代,呂微仲擔任宰相時,他的兄長呂進伯,從外地回來,他們兄弟二人一起,坐在東府正堂之上說話。這時,呂微仲的夫人,由兩名婢女攙扶著,順著台階進來,來給呂進伯行禮。呂進伯急忙說:「你是宰相夫人,不要給我行禮了。」
呂微仲連忙讓兩名婢女離開,於是,夫人獨自在烈日下,給呂進伯行了禮,然後退回內室。
呂進伯不願煩勞宰相夫人給自己行禮,而夫人卻依然給他行了禮。這件事傳出去,人人都稱讚呂微仲的家法嚴謹周到。
五、「人皆因官富,我獨以官貧」
房彥謙擔任涇陽縣令時,因為家中有舊產業,因此他就把自己的俸錢,全部用於周濟親友,以至於家中屢屢告空,他卻仍然恬淡處之。
房彥謙廣曾對他的兒子房玄齡說:「別人都是因當官而富,唯獨我因當官而貧。我沒有什麼錢財遺留給你們。留給你們的,只有清白二字。」
房彥謙家風清正,教子有方,他的兒方房玄齡,後來成了國家的棟樑之材。
六、子讀書,母買書
唐代的交河地方,有一位青年,名字叫王兄昭,從小喜歡讀書。
有一次,集市上來了一位賣異書的人,他的母親想給他買下那部難得的好書。她回家,找出家中所有的錢,也不夠那部書的價錢。只得開啟她的手飾盒,見到盒中,尚有幾枚金釵,她看了看,又想了想,然後歎息道:「我怎麼能愛惜這些東西,而讓我的孩子讀不到好書,長不了見識呢?」
於是,她毅然決然,拿出了金釵,去交換來那些好書。
後來王兄昭,果然有了成就。他寫的詩,在當時頗富盛譽。
七、子不禮於伯叔,則不孝於父
人,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然而有的人,卻視自己的兄弟如仇人,那麼他的孩子也因為父親的緣故,往往對自己的伯父、叔父不禮貌。這種人,他們不知道:自己的兄弟同自己一樣,是父親的兒子,而自己的兒子,也就是以後的兄弟。
我和我的兄弟們不和,那我的兒子們,難道就不倣傚我嗎?兒子們既然對他們的伯父叔父沒有禮貌,漸漸地,總有一天,他們也會對父親不孝的。
所以,如果想要自己的兒子們和睦相處,自己就要先做出榜樣,先和自己的兄弟們相處好;如果想要自己的兒子孝敬自己,就要先教育他們禮遇他們的伯父、叔父。
八、非己之物,絕不妄取
趙軌,是隋代的河南洛陽人。少好學。入隋為齊州別駕(官職名),以清廉為州人所敬。後升任壽州總管長史,開渠灌田,發展農業,為社會做出了貢獻。
有一年,遇上饑荒,鄰家的桑椹,忽然落到了他家院子裡,趙軌知道後,連忙派人把桑椹送了過去。
他告誡他的孩子們說:「我並不是在這件小事上故意做作,以求得好名聲。實際上,無論是什麼東西,不屬於自己的,都不可妄取!你們要記住我的話。」
九、悖理傷義,是為速禍
福建有個人,名字叫文紹祖,他的兒子和一位姓柴的人家的女兒定親,已經下了定禮。
忽然,柴女中風,文紹祖就想退婚。他的妻子說:「我們的孩子,他的每一件事,都應該順應天理,那樣,他的壽命自然就會長久。已與柴家人定了親,再來退婚,也就是悖理傷義,這樣做,只會產生速禍。」
文紹祖被妻子說服了。後來他們的兒子,仍然把柴家的女兒娶了回來。
十、任官不可張揚,更勿求人
范鎮(1008—1089年),是北宋時的成都華陽(今四川成都)人,字景仁。仁宗時任知諫院,神宗時因反對王安石變法,被迫退休。到了哲宗時,拜端明殿學士,封蜀郡公。
范鎮的子弟中,有一個人,在赴任新官職的時候,請求他給當朝權貴們,寫幾封引見信。范鎮沒有答應,說:「出任官職時,不能去到處張揚,使人人皆知。求人引見,也是受人恩助。那樣,你在朝廷中受他人的恩惠多,就沒法正身律己,公平辦事了。」
(以上均據鄭瑄《昨非庵日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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