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8日訊】8月中旬,馬來西亞內閣通過一項決議,表示往後執法部會根據謀殺或意圖謀殺罪名來調查往後的棄嬰案件。這意味著棄嬰者一旦認罪就將面對死刑。此事件激發了社會上各階層人士的強烈反應和對棄嬰問題的反思。
以往的棄嬰父母都是在較具寬恕性質的刑事法令比如棄嬰法令下接受調查的,最高刑罰為10年監禁。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部長莎麗扎(Shahrizat Abdul Jalil)說一直以來他們都會給年輕父母提供福利和援助從而希望能解決棄嬰問題,可惜問題還持續著,促使他們改用較嚴厲的刑罰來對付棄嬰現象。
嚴刑是否能有效杜絕棄嬰問題?
吉蘭丹州務大臣聶阿茲(Nik Abdul Aziz Nik Mat)針對以極刑來對付棄嬰者這一決定表示讚賞。亦是身為回教黨精神顧問的他表示這一決定符合了嚴格禁止這類滔天大罪的回教教義。
馬華主席蔡細厲卻持不同意見。根據《馬來西亞局內人》的一篇題目為「馬華:棄嬰不應被視為刑事罪」的報導,蔡細厲說嚴酷的刑罰會使情況變得更糟,以後的問題媽媽們可能會選擇像活埋嬰兒這種更不為人知、更難追蹤的方式棄嬰。蔡細厲也指出,棄嬰的爸爸也必須對整件事情負上相當的責任,籲有關當局別只針對棄嬰的母親。
根據《婆羅洲郵報》的一篇名為「強烈支持針對棄嬰者實施極刑」的報導,其中一位受訪者贊同蔡細厲的說法:「那些應當負上相同責任的男人往往沒被拘捕。這個譴責非法性行為的社會從某種程度上羞辱著這些需要幫助的未婚媽媽,使這些未婚媽媽不敢向社會要求幫助;現在這個社會還更進一步要求對受害者實施極刑,這是不能夠被接受的。」
馬來西亞護幼兒童之家(Shelter Home) 執行董事詹姆士(James Nayagam)從另一角度分析事情。他指出要讓執法部成功以謀殺罪名來提控棄嬰者是相當難的,因為執法部必須證實這些未婚媽媽有謀殺的意圖元素才能讓提控成立,可是往往這方面的工作卻是相當難的。
詹姆士也表示嚴刑亦會逼迫更多受驚的未婚孕婦進行非法墮胎。他指出現在預計每天 有300單非法墮胎活動在進行著。
從上述反應可看出針對棄嬰者實施極刑並不能有效地減低或杜絕棄嬰案例。有關當局急需擬定並實行一些更有效的措施才能解決問題。
為了幫助有關當局擬定一個有效的解決方案,首相夫人達汀‧斯里‧羅斯瑪‧曼蘇爾(Datin Seri Rosmah Mansor) 呼籲國內大專研究所調查並研究棄嬰現象,建議例出涉案者的背景,她們在社會中的地位,經濟條件,年齡層以及關於她們的男伴的資料。其實,很大一部份國人都以同情的心態看待棄嬰者,大多不會視她們為刑事重犯,有些人甚至把未婚媽媽看成現今社會的一群受害者。因此,瞭解這些受害者的背景和她們犯案的整個心路歷程才是徹底解決棄嬰現象的第一步方略。這些資料能有效地幫助相關部門和社會各單位給年輕人們灌輸正確的價值觀並擬定有力的防範措施和解決方案。
什麼因素導致棄嬰現象?
許多專家把棄嬰現象歸因於色情氾濫,性開放,家庭在給孩子們灌輸正確價值觀這方面上的失敗,缺乏性教育,再加上社會對未婚媽媽的譴責,這一切迫使未婚媽媽走上棄嬰這條不得已的途徑。
馬來西亞防範罪犯基金會(Crime Prevention Foundation) 副主席丹斯里李霖泰把棄嬰現象標榜為病態社會的產物,反映了青少年性氾濫和問題家庭等困難。他說主要是因為家庭單位在給下一代灌輸正確價值觀的教育上失敗了才會引發這些種種棘手的社會現象。
現今網際網絡 、手機、媒體等資訊渠道的發達使青少年輕而易舉便能獲取有益的知識,但是另一方面他們卻無法抵擋隨之而來的負面影響,比如網上色情氾濫的問題, 性解放思想等。為了幫助少年們抵抗自由主義所帶來的衝擊,父母必須把應該賦予下一代正確價值觀的教育擺在首要位置上。
如何解決棄嬰問題?
婦女援助中心(Women』s Aid Organisation) 和人權委員會(Human Rights Commission) 認為提高少年對性的正確認識和教育遠比實施極刑有效。
馬華蔡細厲也說要解決棄嬰問題的唯一途徑就是必須通過教育來改變社會現有的態度和觀念。馬華將在下個月舉辦「性和生殖課題認識提升運動」(Awareness of Sexual Reproduction Campaign) 從而為實施性教育作出一份努力。
但是如果青少年們只有接觸這些短暫性教育運動的機會,而沒有對與錯的正確衡量標準,棄嬰問題很可能繼續猖獗下去。
為了解決棄嬰問題,政府各部門和非政府組織都陸陸續續提出了不同的解決放案,有的已被實行。最為顯著的是最近在八打靈再也設立的首所棄嬰保護艙(BabyHatch) — Orphan Care 棄嬰撫育中心。無法養育嬰兒的年輕單親媽媽可以在完全不透露自己身份的情況下把嬰兒送到棄嬰保護艙。這樣做能確保嬰兒在被別人領養前得到應有的照顧和保護。但是棄嬰保護艙卻激發了一部份人對它的不滿,他們指保護艙能幫助未婚媽媽解決問題可是卻因而鼓勵了婚前性行為。
在許多已設立棄嬰保護艙多年的國家內,比如在設立並運用了棄嬰保護艙長達20年的美國內,還存在著針對保護艙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爭論。有些人提出問題在於政府以至納稅人被迫長期供養這些大量沒被收養的棄嬰直到他們長大成人為止,這種情況給社會造成了額外的經濟負擔,而棄嬰案例卻還是沒有削減下來。
顯而易見,設立棄嬰保護艙以及運用任何其他治標不治本的措施根本不可能有效地解決棄嬰現象,還可能會給社會帶來更多的負面影響。
要完全杜絕棄嬰這項病態社會現象,社會上各階層和單位必須認識到現今的青少年確實正生活在各種負面影響和不良思想的衝擊下。這樣,社會各階層和單位才會朝正確的方向,把必須賦予下一代的正確衡量方式和教育擺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如果社會能變得這麼理想的話,棄嬰以及其他不健康的社會現象就不會再存在了。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