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徐傑多倫多綜合報導)發表在《損傷預防雜誌》(Injury Prevention Journal)上的渥太華大學(University of Ottawa)和曼尼托巴大學(University of Manitoba)的最新研究報告指出,加拿大各省目前還沒有完善的自行車安全頭盔立法,來強制人們騎自行車戴安全頭盔。對騎自行車戴頭盔的問題,各省要求不一,差別很大,人們對此也存在不同的看法。
騎車戴頭盔各省反差大,建議立法強制
研究報告是對2005年 「騎自行車戴頭盔」數據的分析研究結果。報告的研究者對加拿大自行車安全頭盔立法反差特別大的3個省的4,600位自行車者進行了調查。
「沒有用法律強制要求騎自行車戴頭盔的省的安全情況令人擔心。」 報告的共同作者Ryan Zarychanski說:「法律強制可以提高頭盔上戴率,有很好的安全效果,大大減少頭部和臉部的損傷。」
報告指出,在立法強制使用自行車安全頭盔的新斯科捨省(Nova Scotia),自行車頭盔上戴率為73.2%。在只要求18歲以下的年輕人戴頭盔的安大略省(Ontario),頭盔上戴率為40.6%。而在沒有立法要求人們戴頭盔的薩斯喀徹溫(Saskatchewan),頭盔上戴率僅為26.9%。
Zarychanski在報告中指出,如果成年人(按法律要求)不需要戴頭盔,受到父母的影響,他們的孩子更有可能不帶頭盔,因為「孩子總是以父母為榜樣。」
例如在安大略省,法律不要求成年人戴自行車頭盔,而要求年輕人戴頭盔。該省超過50%的受調查的年輕人說他們不戴頭盔。但是,在強制要求戴頭盔的新斯科捨省,年輕人戴頭盔的比例高達77.5%。
Zarychanski建議加拿大各省通過立法制定自行車安全頭盔法案,強制人們騎自行車戴安全頭盔。
各省騎車戴頭盔的立法現狀
在加拿大各省中,曼尼托巴(Manitoba)、薩斯喀徹溫(Saskatchewan)、魁北克(Quebec)和紐芬蘭(Newfoundland)沒有立法要求騎自行車戴頭盔。
阿爾伯塔(Alberta)要求18歲以下的年輕人騎自行車時戴頭盔。但是,成年人有權利選擇不戴頭盔,雖然政府建議成年人為了安全起見騎自行車要戴頭盔。
新斯科捨省(Nova Scotia)、新不倫瑞克(New Brunswick)、不列顛哥倫比亞(British Columbia)和愛德華王子島(Prince Edward Island)4省的立法要求騎自行車戴頭盔。
安省1995年10月修改後的自行車安頭盔全法案,規定「強制佩戴自行車頭盔」只適用於18歲以下的年輕人,18歲以上的成年人有自由選擇不戴頭盔。
根據安省自行車安全法案,16 -17歲的年輕人騎自行車而不戴頭盔,當事人將被處罰60加元。16歲以下的孩子騎自行車不戴頭盔,其父母在知情的情況下(而未讓孩子戴頭盔)將被處以60加元的罰款。
騎車戴頭盔 爭議不斷
有些人擔心,政府「強制使用頭盔」會減少人們對自行車的使用。但是,研究發現,自從阿爾伯塔和愛德華王子島分別在2002年和2003年實施《自行車安全頭盔法》以後,人們對自行車的使用並沒有下降。
為了鼓勵人們帶自行車頭盔,曼尼托巴省政府給予自行車者「頭盔補貼」,人們僅花10加元就能買到一個安全頭盔。
安省早在1990年就由前省議員Dianne Cunningham提出私人議案,試圖通過政府立法來強制所有自行車者戴安全頭盔,但是由於存在嚴重分歧,而未獲得通過。
不過,議案得到了安省新民主黨(ONDP)和多倫多自行車委員會的廣泛支持。該議案在1991年春再次被提交省議會討論,並在1993年7月被通過。
由於議案被認為與「個人自由」(Personal Freedom)相牴觸,安省1995年10月提出並通過自行車安全頭盔修改法案,規定「強制佩戴自行車頭盔」只適用於18歲以下的年輕人,18歲以上的成年人有權選擇不戴頭盔。
曾經在多倫多市中心一家大醫院工作的衛女士告訴大紀元,醫院外傷科經常接到自行車頭部受傷者。她認為,無論任何年齡的人,騎自行車戴頭盔對保護頭部的保護很有必要。衛女士支持政府的立法強制。
「政府立法強制要求自行車者戴安全頭盔很有必要。」 曼尼托巴衛生廳的網站宣傳說:「75%的嚴重自行車交通事故會造成頭部損傷,安全頭盔可以使頭部損傷的情況減45%。」
但是,阿爾伯塔在2002年實施自行車者戴安全頭盔安全法案以後,2003年的一項對該省的自行車事故的研究報告顯示,2002年實施頭盔安全法案以後的1年間,阿爾伯塔自行車頭部損傷的案例出現了「顯著」上升的情況。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