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歐陽宇編譯報導)中文版的《GQ雜誌》7月刊在月初開始銷售,但是一天後,該雜誌突然從報攤被撤下。這不是因為新聞檢查,它只是不想激怒中國的暴富階層。
《新聞週刊》7月29日這樣描述這個故事。顯然,本期雜誌中一篇文章闖了禍。這篇長篇紀實文章記述了一群富二代的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他們寵愛和追求物質享受,他們屬於一個超級跑車俱樂部,癡迷大馬力的跑車和時髦的衣服,他們的父親有多的用不完的錢。該召回的官方解釋是,一些錄音據說是答應被採訪人不公開的,這些言論出現在雜誌上後,有強大後台背景的俱樂部總裁表示憤怒,並據說威脅要提起訴訟。
但真正的原因可能不是文章出錯,或者來自政府的審查。事實上,這是GQ的發行商自願召回的,因為這個國家富人和窮人之間的摩擦日益嚴重,這篇文章直言不諱的描繪了一群享有特權的精英,而這群人完全可以動用政府和執政的(共產)黨的全部力量來維護自己。
如果在西方,這個故事中的主角們會知道如何訴上法庭。誹謗案嘛,當然是那些有財富和權力的人,用來限制並威脅這些討厭的,哇哇叫傢伙,狗仔隊,以及那些搞新聞的人。但在中國,它就不同了。一方面,中國並有沒有一個真正獨立的新聞界,可以監督那些擁有財富和權力的人物。另一方面,所有傳統的報導都受到越來越警惕的官方檢查,而且負責監督新聞報導的還包括由政府控制的實體,國家,省或地方各級政府。最後,那些最強大的新聞機構,如共產黨的喉舌人民日報,或國營的中央電視台,都僅僅是宣傳機構。GQ雜誌可能不完全是(官辦媒體),但問題是,許多中國的新聞媒體往往都是政府的。
因此,誹謗案在中國就比較複雜了。許多基層市民希望起訴新聞機構,例如為避免商業損失或避免公安機關根據對他們的報導進入刑事指控,均受到當局的強大壓力必須庭外和解。(誹謗法,虛假或惡意的言論的犯罪行為,像其他地方的類似法律,是不均衡的實施的。)或者他們發現,法院乾脆拒絕接受他們的案件。中國法院系統本身就是另一個障礙,這就是為什麼自學成才的農民律師人數在上升,比如山東盲人維權律師,目前還在獄中服刑的被稱為赤腳律師的陳光誠。
然而,人們有時也能找到某個接受他們誹謗案的普通法庭,因為一些法院越來越多地試圖讓自己獨立於政府,他們經常獲勝。這意味著,沒有黨和政府官員背景的普通公民可以利用法院來挑戰國家權威。其中一個例子,被《哈佛國際法》雜誌引用,是農民宋佃文起訴《黑龍江日報》在2000年的誹謗報導。該報是共產黨在該省的官方喉舌。該報說宋在一次農村動亂中殺死了兩個人。結果宋勝訴,並獲得精神損害賠償約430美元。這是一種誹謗訴訟類型。
更多誹謗案屬於第二類,是地方政府官員,黨的幹部,或者是有錢有官方關係的人,控告新聞媒體誹謗。如果告上法院,GQ的案件也屬於這一類。但是,這些案子並不只是有錢的和有權的人對付「耙糞」媒體。相反,在這些案件中「法院服務於地方而不是中央,限制和打擊報復媒體,以阻止媒體和中央對地方權富的監督,」《哈佛國際法》雜誌如是說。
換句話說,當記者和中央政府官員企圖控制或曝光無法無天的地方當局,或他們的富豪顧客時,本地幹部提出誹謗訴訟來破壞中央政府監督,用法院來阻止曝光和監督。一個標誌性事件是,安徽省臨泉縣縣委書記張西德,主導了對農民抗議非法稅收和強迫墮胎的暴力鎮壓。兩名記者,陳桂棣和吳春桃,在出版的暢銷書「中國農民調查」中提及了這個事件,這本書贏得了國際讚譽。張在2004年8月控告誹謗,張的兒子是受理法庭的法官。
在法庭盤問時,張和他的同夥甚至吹噓當地的非法手段,這令中央政府很尷尬。在這個案子中,北京面臨著一個兩難境地。如果張西德勝訴,它會非常尷尬去向國際社會解釋張如何能勝利。然而,當地政府和黨委明顯偏向張。如果他敗訴了,他暴行也會給中國的國際形象抹黑,無論如何,這個案子已經證明了基層實行改造中的暴力和兇殺。
由於法院拖延判決,作者也拒絕承認失敗而庭外解決,根據香港的《南華早報》報導,最後中央政府轉向該圖書的出版商「人民文學出版社」,並秘密下令讓出版社在2006年支付張約七千美元。當作者獲悉這樣的安排後感到「震驚」和憤怒,因為這表明他們已經敗訴了。他們的書仍然被禁止在大陸出版,而張西德以全額養老金退休。法院案件本身可能沒有判決,但張則是最後的贏家。失敗的一方是記者,出版社,中央政府,以及法律本身。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