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魏思明溫哥華編譯報導)大溫低陸平原地區一對年輕夫婦日前被爆匿藏豪華奔馳轎車,於2007年向卑詩保險公司(ICBC)報失,並獲得了賠償。卑省高等法院審理於週三判定報案人員證詞可靠,兩名被告將獲刑。
據省報報導,2007年10月,27歲的德斯克內斯(Francois Deschenes)和26歲的普洛普向ICBC報失他們租賃的奔馳C280。
他們稱事發當日將車停泊在溫哥華西一大街,然後去Granville島吃飯,觀賞一個演出,當返回停車位時發現他們的車沒有了。
由於報失車輛的行駛里程已經接近租賃協議里程的上限,這起報案被認為是可疑的,但保險公司最終支付了賠款。他們支付了59,000元給奔馳公司,21,000元賠付給這對夫婦已付的租賃費。
2008年5月,加拿大皇家騎警發現了這輛報失的奔馳車,一名男子向警方披露,稱有人租賃了一個車庫放置這輛奔馳車。
Eric Mailhot作證說,原Shaw公司推銷員德斯克內斯和他的女友網絡聊天主持人Plomp,將車停在這個車庫,並通過電子郵件與他溝通了數次。
在接受審訊時,德斯克內斯聲稱,是小偷偷走了奔馳並放到車庫裡儲存。他否認自己存放他的車在車庫,並聲稱Mailhot捏造有關電子郵件的事實。
但週三卑省高等法院法官羅斯(Carol Ross)宣布,Mailhot的證據是可信和可靠的。
羅斯指出,被告的證據是誇張和做作的。法官指出,當車輛被發現時,被盜車輛沒有任何損壞或強行進入的的跡象,而被告是車鑰匙的唯一持有人。「一個精明的小偷棄置一輛盜來的車達6個月之久是不合常理的。」
法官下令準備判刑報告,目前被告已被保釋,判刑聽證會定於10月13日舉行。
ICBC發言人Mark JanVrem稱,這種偷盜行為實質是偷竊客戶(的保費)。「我們正在致力於保護我們的客戶和他們的保險費,打擊欺詐行為。我們不會只是坐視,簡單地將欺詐成本轉嫁給我們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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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報奔馳被盜溫哥華年輕夫婦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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