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員工替華為竊密 摩托羅拉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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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沙莉編譯報導)7月16日摩托羅拉公司更新了一起兩年前立案的商業間諜訴訟案,增加華為技術公司為被告,本次指控是摩托羅拉在其持續兩年的相關訴訟中,首次明確將華為列為被告。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在最新提交的訴訟裡,摩托羅拉聲稱,被告潘紹偉(Shaowei Pan)竊取公司技術機密,並與華為創始人任正非保持直接聯繫。摩托羅拉公司在其總部所在地伊利諾斯州的北部地區法院對華為提起訴訟,指稱在過去的10年中,有超過12名摩托羅拉員工,向華為洩密了該公司的蜂窩網絡設備機密信息。訴訟中明確提到潘紹偉(Shaowei Pan)和金漢娟(Hanjuan Jin)兩人竊密。

訴訟稱,潘紹偉(Shaowei Pan)曾在摩托羅拉公司深受信任,是負責新產品和新技術的主管工程師,他從1994年開始就負責摩托羅拉公司的網絡架構開發業務。2001年潘紹偉(Shaowei Pan)在北京與任正非會面。2002年8月,潘紹偉向任正非匯報了摩托羅拉在其他市場的產品情況,包括巴西和印度市場上推出的最新產品。潘紹偉說,「如果我們的計劃能夠順利進行,我們將成立Lemko公司,獨立於摩托羅拉。」

2003年3月,潘紹偉和另外兩名摩托羅拉的軟件工程師,在中國和華為高管會面。摩托羅拉稱,這些華為高管中有華為無線產品副總裁侯金龍和任正非。

訴訟稱,在返回美國之後,根據華為的要求,潘紹偉在2003年3月就立即將有關摩托羅拉基站的相關專利信息,即摩托羅拉的無縫移動通信設備的關鍵部份,通過個人電子郵件賬戶傳給了華為。電子郵件中寫道,「隨函附上你要求的有關SC300(CDMA 2000 1X)規範文檔的資料。」訴訟稱,侯金龍也確認收到了該郵件。在潘紹偉的計算機上找到的這封郵件,是將公司內一份每頁印有「摩托羅拉機密」的基站規格文檔,發給了華為的高管人員。訴訟稱,華為知道,該項技術文檔已經表明,「這是摩托羅拉全職員工盜用公司商業機密」。摩托羅拉稱,該專利技術涉及到了摩托羅拉公司當時應用在產品中的最為關鍵的「無縫移動性」創新技術。

摩托羅拉表示,潘離開摩托羅拉公司後,創建了名為Lemko的公司,以從摩托羅拉竊取更多的商業機密,並向任正非秘密匯報。訴訟還稱Lemko公司和華為正在銷售以該被盜竊的技術為基礎的產品。

2009年,當法院要求潘紹偉在5月底前交出家中計算機的資料時,潘紹偉試圖銷毀這些內容。但是仍然有少量證據被找到。

摩托羅拉同時對另一名前員工金漢娟(Hanjuan Jin)提起訴訟。金漢娟(Hanjuan Jin)於1998年開始在摩托羅拉擔任軟件工程師,並於2004年開始在Lemko公司任職。根據訴訟,金漢娟(Hanjuan Jin)在任職Lemko公司之後,仍然繼續訪問摩托羅拉公司的電腦,並通過她的個人郵件賬戶傳送機密文件。2007年2月,金試圖搭乘單程航班從芝加哥前往北京時,她被美國海關人員截停,她隨身攜帶了3萬美元現金,和超過1000頁的紙質和電子文檔,這些文檔都是摩托羅拉商業交易機密。

華為則表示起訴沒有根據,它和Lemko之間只是設備供應商和銷售公司的關係。潘紹偉律師稱,潘沒有竊取機密,那些是他離職後自己的技術發明。

華為已經不是第一次被美國公司起訴竊取商業機密,早在2003年,思科就曾起訴華為,竊取該公司的路由器代碼。雙方達成和解之後,華為公司答應撤出路由器市場的產品,並修改其路由產品。在2004年芝加哥貿易展,華為一名員工拍攝競爭對手的產品照片,幾小時後被抓,華為隨後宣佈解僱該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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