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梵蒂岡15日路透電)為處理已動搖全球天主教會的性醜聞,教廷今天做出最新嘗試,全面修訂有關教士性侵兒童的律法條文。
在這項出乎外界意料的舉措中,教廷也明令「蓄意授予婦女聖秩」是違反教會法典最嚴重的罪行之一。
這項9年來首次做出的修訂,影響教會解除涉及性侵案教士教職的程序。他們修訂了若干法律程序;這些程序直到目前,原僅在特殊情況下才會行使。
梵蒂岡協助修訂律法的教義事務官員希克魯納主教(Monsignor Charles Scicluna)告訴記者會:「這代表我們在信守推動安全環境的承諾,以及對性侵事件提出適當回應上,是極為嚴肅的。」
他說:「如果需要更多的改變,他們會做改變。」
根據修訂的條文,處理性侵案指控的有效申訴年限,將從受害者18歲生日後延長20年,也就是受害者在38歲之前都能提出控訴。在此之前,舊法僅延長10年。
這是一項重大改變。因為許多在兒童時期遭教士性侵的受害者,直到他們完全長大之前,一直沒有勇氣或找不到法律和道德支持他們出面控訴。
梵蒂岡發言人龍巴迪(Federico Lombardi)表示,對若干案例而言,甚至可以再延長申訴年限。
這些修訂也是更新前教宗若望保祿二世(Pope John Paul)公布的手諭(Motu Proprio)。若望保祿二世曾於2001年公布處理墓窖犯罪案件的手諭。
這些修訂也涉及了教會法典。龍巴迪表示,梵蒂岡現行要求地區主教必須向民間當局報告性侵事件的指示依然有效。
至於其他改變,遭教士性侵的智障成人,也將被視為未成年人,犯罪教士也可能因此被開除教職。(譯者:中央社郭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