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儒者對孔子的學說多有誤解,其中要以富貴的觀念和貨殖的思想為最。根據他們對《論語》的解釋,「仁義王道」與「貨殖富貴」二者似為冰炭不容的觀念。
果爾如此,孔子難道是認為「富貴者無仁義王道之心,而仁者捨富貴之念」?我尋遍《論語》二十篇,卻找不出一個具有這種意義的句子,不然,孔子毋寧是朝向貨殖之道以立說。但是,由於孔子的說法只是片面之觀,儒者不能對其了解全局,以致使訛誤流傳於世。
舉例來說,《論語》中有句話:「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這句話的的確確可能會被認為話中有看輕富貴之意,其實是因為孔子不能從正面來說明,如果仔細再思索,會發現根本沒有輕賤富貴之意。
其主旨只在戒惕人不要沉迷於富貴而已,若以此即認為孔子厭惡富貴,就不能不說是極大的誤解或謬誤了。
孔子所謂「人之所欲」之富貴,如果不是合於正道的富貴,則毋寧處於貧賤得好;如果是本著正道而得的富貴,則安之無妨。
如此看來,孔子更沒有鄙視富貴、推崇貧賤之意了。如果對此句下個正確的解釋,首當好好注意「不以其道得之」之句,此非常緊要。
又以一例來說,同樣是《論語》中的句子:「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此一般也都認為是孔子鄙視富貴的言辭,今以正確的觀點來解釋的話,實看不出句中有一絲鄙視富貴的意思。
所謂富貴而可求,即使做一名微賤的執鞭之士亦甘願為之,是指行仁義正道以求富貴之意,也就是必須注意句中是蘊含著「行正道」的意思。
然後下半句就意味著,若不是以正當的方法得到富貴,則必不會留戀此一富貴,與其施展奸邪的手段而求得富貴,不如安於貧賤而行正道來得好。
故不合於正道的富貴就捨棄不要,未必就表示孔子喜好貧賤。上下兩句簡而言之,就是說,能以正道,雖執鞭之士亦可致富;但如果是不正當的手段取得,毋寧處於貧賤,所以,語句的反面依然潛存著「正道」在其中。
如果我武斷地說,孔子其實是主張:為了求富,像執鞭這樣微賤的工作也不太排斥,也許會令許多道學先生驚訝得目瞪口呆,但事實就是事實,是孔子自己說的,不容爭辯。
本來孔子所謂富貴,絕對是正當得來富貴,對不正當的富貴,不合於理的功名,孔子就是所謂「於我如浮雲」。
但是儒者不察二者之間的差別,一說到富貴、功名,就不管它善或惡,一律以惡視之,這不是太輕率也誤解了孔子之意嗎?能以道而得富貴功名,孔子也會自行勉力以求的。
免於貧窮的第一要義
我一向以為救濟貧困的事業必須從人道上或經濟上加以處理,至今,我又認為還必須從政治上來施行。我有一位友人,前幾年去歐洲視察他們救濟貧民的方法,大約花費了一年半的時間才回國。
由於當時啟程之初我多少幫助過他,所以回國後我就召集了一些趣味相同的人,請他來做一次報告演說。據他說,英國為完成此一事業,已持續了近三百年來的苦心了,至今也不過僅得做好準備工作而已。
又丹麥比英國齊整一點,其餘像法國、德國、美國等,都以各自的方式對貧民問題傾注心力,沒有絲毫的遲疑。於是,愈見海外各國的努力,愈覺得我們雖自以前就投下心力,但還不夠,還須更盡力才行。
在這個報告會中,我也向與會的友人陳述我個人的意見。我認為,不管從人道上或從經濟上來說,救濟弱者都是必然的行動,甚至從政治上來說,更不能忽視對弱者的保護。
但是所謂保護,也不是讓這些人徒食悠遊,要盡量避免直接的保護,要講求免於貧窮的方法。以救濟方法來說,如減輕和一般下層階級有直接利害關係的租稅,就是一個正確的方法。然後,如解除鹽的專賣,也是一個妥當之例。
這次的集合是由中央慈善協會所舉辦,會員諸君對我所說的也都諒解,雖然今天在方法上猶有種種方面的爭議,但都共同地在進行調查。
然而,若以為自己苦心經營所得來的富貴即自己一人所專有,這就大大的錯了。要之,僅僅一個人是成就不了什麼事的,還要有國家社會的助力,才能求得其利,也才能安全地生存,如果沒有國家社會,任何人想滿足地立於世是不可能的。
如此看來,財富越多,所接受的社會助力就應當愈多,故救濟事業就是酬報此恩惠的行動,毋寧說是當然的義務,只要有能力,都應該為社會提供一份助力。
所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就是不僅愛自己的觀念,也應當以同樣的心去愛社會。社會上的富豪之家,務請首先注意此一事。
今秋,承蒙陛下皇心大憂,史無前例地囑賜貧窮者以撫恤金,恭對此皇恩浩蕩之聖旨,富豪之家理應自動自發,苦心思慮,必出良策以上報聖上隆恩於萬分之一。而此事正為余三十年來不能一日或忘之心願,此願望至今可說終於達成。
長久以來的努力,如今承蒙聖旨皇恩,心知此去前途光明,我心中的愉悅簡直無以形容。但是,而今當掛心的是,救濟方法該如何的問題,總要適度而行才好,否則乞丐俄然成富翁,這樣的慈善就不是慈善,撫恤也非撫恤了。
此外,還有一事當加以注意,即富豪之士為奉承陛下之皇心,雖投下資金於慈善事業,如果此一慈善只是出於一時的衝動、或虛榮之心,此慈善絕不是真誠的。如此動機下的慈善事業,由於缺乏真誠之心,反而像製造了一些惡人似的。
總而言之,伏思陛下皇心所存之際,富豪之士當以對社會完成自己的義務為志,豈唯誠惶誠恐地恭奉聖旨而已,尚有保持社會的秩序與國家的安寧之責,既然如此,還祈多多貢獻為上。@(待續)
摘編自 《論語與算盤》允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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