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企業界有一種傾向,就是有些不道德的幹部,將許多股東所委託的資金當做自己所專有的東西,任意運用以圖個人的私利。
因此,公司內部就好像成了罪惡的淵藪,公私之間的區別也沒有了,秘密行動到處活躍,這種現象真令人痛心嘆惜!
本來,商業和政治比較起來,應是機密較少的活動;只有銀行的工作性質必須保有幾分秘密。譬如:誰貸款了多少?以什麼做為抵押?這些事在道義上是應該保守秘密。
又一般的買賣,應當是以誠實為主,但是,一個貨品以多少買進?應以多少賣出?其間的利益多少?也沒有必要特意地對社會到處宣說,要言之,只要沒有不當的事,緘默不說也不一定在道德上就構成了不妥的行為。
除此而外,如果明明有的東西卻故意說沒有,而明明沒有的東西卻反說有,這種純粹是欺騙的行為,就必然是不好的。因此,道道地地的買賣,可說完全沒有什麼機密可言。
然而,徵諸現實社會則不然,公司裡依然有那種不必要有的秘密卻被人當成秘密來看待,而應該保有秘密的地方,職員卻利用來做自己的私事,何以如此?我可以毫不猶疑地說,經理用人不當。
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是只要有適當的人選來擔任經理,這個禍根就會自行滅絕呢?然而,使人才各得其適當之位,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事,像現在,沒有資格當董事或經理卻佔據其位的人也不少。
譬如:有人為了擁有一個公司的董事或經理的頭銜,而以不管事的方式在公司掛名,也就是取得一個虛榮性的董事之職。他們淺薄的想法固然應該受人唾棄,但他們的欲望那麼小,縱有什麼危害,大概也不值得擔心吧!
其次,又有一種好好先生,卻沒有一點經營事業的手腕。這樣的人一旦擔任董事,既沒有能力辨識其手下能力的好壞,也沒有眼光查閱帳簿,於是,不知不覺之間,就為手下職員所矇騙,雖然錯誤不是自己造成的,但終於不得不陷入無可挽救的困境。這比前者之罪雖然稍稍重一點,但兩個董事顯然都不是故意要作奸犯科。
然而,尚有一種人比前二者更嚴重,他們身為董事,卻一心想利用公司,把公司當做自己獲取榮華富貴的踏板,或者,他們所以擔任董事,是為了把公司當做自己圖利的機構,像這種罪惡簡直不可饒恕。
他們所使用的手段,諸如,以股價不抬高就不便經營為由,做假賬以顯示虛偽的利益,行虛偽的紅利分配,虛繳股票價款,以一手遮天的方式引股東上當,這種作法,分明是欺詐的行為。
不過,他們這種卑劣的手段尚屬小巫,還有更罪大惡極之徒,如挪用公司的款項來投機,或投資自己所經營的事業,這簡直和竊盜沒有兩樣。
總而言之,所以會有如此這般的壞事發生,還是緣於缺乏道德修養之故。如果公司的董事能誠心誠意忠於事業,自不會做出這等危害公司之事,也不會造成如此不可挽救的錯誤。
我自己經營事業,一向本著合理的態度和對國家有貢獻的心思。縱然有些事業微不足道,或自己所能獲得的利益不多,只要是對國家有貢獻,且經營又合理,我都很樂意去經營。
所以,我常將《論語》看做是商業上的「聖經」,在經營時,絕不敢逾越孔子之道一步。而我對企業經營的見解是,一人得利不如社會大眾蒙惠。
為達成此一目標,我就必須一心一意將我的事業經營得很穩固,且生意發達興隆。福澤先生有言:「讀者不多,著書效果不大,故著者執筆,當本著造福自己一人不如國家社會蒙利的信念。」此教訓我猶謹記在心。
而企業界所要把持的理念亦然,除非對社會多數人有益,否則就不算是正派經營的事業。縱然事業有成,如果僅使一人成為大富豪,而社會上大多數的人卻陷入貧困的地步,這將是如何悲慘的情景啊!
因此,不論一個人累積有多少的財富,如果沒有其他人的配合,其幸福焉能持續不斷呢?所以,我們要追求致富之道,必以謀求國家多數人致富為根本。 「志以發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參以定之。」(《左傳》) @(待續)
摘編自 《論語與算盤》允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