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7日電)中共貪官抓不勝抓,中國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前司長許滿剛因貪污人民幣300多萬元,被北京法院判刑12年。
中新社報導,許滿剛是涉及前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官員郭京毅案而中箭落馬。宣判後,許滿剛並未提出上訴。
2005年至2008年間,許滿剛夥同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前副司長郭京毅,在外管局管理檢查司對一家大型民營燃氣企業違規使用外匯問題進行檢查時,收受賄賂歐米茄手錶,價值2.8萬元,以及港幣310萬元。
2007年至2008年間,許滿剛在外匯管理局要求廣東分局對廣東元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規使用外匯進行查處時,收受該公司分兩次賄款港幣10萬元。
2007年至2008年,許滿剛在北京北科麥思科公司補辦外匯手續一事上,收受該公司賄賂的商通購物卡5 張,共計5萬元。
前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官員郭京毅因受賄人民幣845萬餘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郭京毅為中國商務部2003年設立以來中箭落馬的商務部最高級別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