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江蘇南京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因用電子郵件傳送有關江澤民政治詐騙問題的文章及相關視頻,6月24日,他遭到當地國保和公安人員傳喚,並抄走家中兩台電腦。張讚寧表示,對於當地公安的作法,他表示強烈的不服,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下對他立案調查,侵犯了他的隱私權。對此,他會依據法律途徑起訴有關部門。
今年66歲的張讚寧律師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24日,谷樓公安分局和國保來了三輛警車來我家,並且開了傳喚證,傳喚我到派出所,傳喚了6小時26分鐘,還開出了搜查證,把我的兩台正在用的電腦搜走了,到25日下午,給我出了行政警告的處罰,才把電腦還給我。」
張讚寧在網上看到湖南學者、民間戰略研究者、中國二戰史研究會會員呂加平一篇《關於江澤民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詐騙問題與要求調查的呼籲》文章及相關視頻,覺得說的有理,就通過Email發給了他的一些律師朋友,沒想到就遭到當地公安的傳訊。
張讚寧說:「其實我沒有在網上發文章,我是轉發了呂加平先生的一篇文章,他的文章主要是要求中央查處江澤民二奸二假的這個事情,好多年前,他已經把這封信發給了中共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等部門,但是一直沒有得到答覆,後來他用公開信的方式發到了網上,我在網上看到這個信息後,就把他的信在6月4號發給了南京律師界的朋友,我是用Email一個一個發,並沒有上網,也沒有公開,並且發的還有關於江澤民的視頻。」
傳喚過程中,對於當地公安無證據的非法指控,張讚寧表示強烈的抗議和不服,他質問公安:「你們是人民警察還是江澤民的警察,江澤民都沒有出面控告我,你們憑什麼動用公權力對我進行訴訟,來搜查我,用公權力來處罰我。」
29日, 張讚寧把行政訴訟狀遞交給了南京市谷樓區法院,但法院沒有給予他回復。
張讚寧說:「起訴狀把公安分局列為被告,同時把呂加平和江澤民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當時他們講:『你不應該把江澤民列為第三人。』我說:『他跟我有關係,根據法律規定他應是第三人,如果沒有他,我不應該受到處罰,同時我也是給江澤民一個機會,如果沒有這個事情,他可以到法庭上澄清,這樣大家都好嗎!他們無言已對。』」
對於當地公安的做法,張讚寧說:「他們侵犯了我的隱私權,因為電腦是人腦的延伸,你把我的電腦搜去,意思是把我的腦袋給剝開,看看我腦子裡面裝著什麼東西,這是嚴重侵犯公民私權利的一個行為。我發信是發給某個人的,這等於是侵犯了我的通信自由,這完全是我的私權利,我並沒有公開上網,他們處理我是一點道理都沒有。」
呂加平的這篇文章揭露了江澤民的歷史問題,他通過國安系統呈交中共中央,但都沒有獲得任何回應。
他在公開信中揭露江澤民的「二奸二假」問題:第一奸,是江本人和他的親生父親都是日偽漢奸。第二奸,是他還是一個效力於蘇聯克格勃情報間諜機關和向俄出賣奉送大片中國領土的蘇俄奸細。第一假,他是一個冒充49年前加入中共地下黨的假黨員。第二假,他又是一個冒充中共所謂「烈士」江上青養子的假「烈士」子弟。
張讚寧說:「這篇文章揭露了江澤民可能是日偽漢奸,在蘇聯留學的時候參加了克格勃情報間諜機關。同時江澤民竟然把中國相當於40個台灣省的面積拱手讓給了蘇聯,稍微有一點良知的中國人對此都不應該沉默。如果沒有這個事當然更好,有這個事你江澤民應該出來澄清,如果你干了應當向全國人民謝罪。」
「這個公開信,我相信江澤民是知道的,而且知道的更清楚,他竟然沒有站出來澄清,說明你江澤民有鬼,我們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作為一個公民有權知道你江澤民究竟有沒有幹這個壞事,所以我就把這封信發給了我的一些朋友。」
張讚寧表示,他與呂加平並不認識,這個事是呂加平寫的。張律師說:「通過這封信來看,如果江澤民確實有把土地割讓給蘇聯,那更引起我的關注。如果呂加平的信是捏造事實,我也會關注,但關注不會太強烈,因為他畢竟侵犯的是個人的利益、名譽的問題。如果江澤民的事是事實的話,那就侵犯了全中國人民的利益,那麼我肯定不會保持沉默。」
據呂加平文章所述,江澤民的生父叫江世俊,在日寇侵華初期投靠日本,成為華中地區偽南京維新政府漢奸要員。江澤民17歲時在楊州高中畢業,到南京專門為日寇侵華服務的汪偽中央大學就讀,並加入了漢奸反共組織。但是在上世紀80年代身居要職之後,江澤民自稱是革命烈士子弟,是新四軍抗日烈士江上青養子。張讚寧對此提出質疑。
據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報導,張讚寧說:「第一,在解放前,他父親的弟弟參加新四軍,他的父親是日偽漢奸,這是兩個對立陣營。這個無論從新四軍這一方也好,從日偽漢奸這一方也好,都是不容許他們交往的,如果交往就是通敵,他們根本就沒有接觸的機會,也不可能接觸。其二,江上青家裏很窮,他們幾乎是吃了上頓沒下頓,而江澤民的父親是很富有的。根據中國傳統習慣,富人家子弟不可能過繼給窮人家去做養子。」
對於中共一直未著手查清江澤民的這段歷史,張讚寧先生表示,政府侵犯了中國人的知情權。如果它真的是個「立黨為公」的政府,就該徹查。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