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3日訊】(紐約訊)對於要申請永久居留權的熟練工人或非熟練工人來說,其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工部證實,該單位在本土找不到具備能勝任此工作的僱員,僱用外來人員也不會影響美國本土工人的工資和工作環境。
僱主必須首先從勞工部那裏獲得相關領域的工資標準。在向勞工部提交申請之前,用人單位必須為其所需的員工崗位在報紙上刊登招聘廣告,登報的時間至少在申請的30天前,但不要超過180天前。
另外,僱主同時還需要採取其他招聘措施,比如(1)參加招聘會;(2)通過僱主的網站發佈用工信息;(3)利用其他的求職搜索引擎、通過貿易或專業機構、職介所、廣播,電視廣告和當地的報紙以尋求合適員工人選等。一般來說,僱主要做到至少通過以上所列的三個渠道尋求所需的員工。
職位必須列出勝任此工作的最低資歷要求。申請者不可以期望通過培訓或者邊工作邊積累經驗以達到要求。在職位描述中應該列出所有工作職責,這樣可以使求職者競聘這份工作。職位不可以為特定的外國人而設計。
對工作職責的要求不應該設置不必要的限制,應該是通常情況下達到的要求。除非僱主能證實這種特殊的工作職責是因為其特殊的商業性質,同時也是必要的。另外,此工作必須為長期全職工作。
實際案例
曾在紐約一家中餐館工作的一位廚師找到我們,因為他的永久居留申請被拒絕了。
他以前工作餐廳的老闆在2001 年4月30日之前,為他申請了勞工證,這將使他有資格在美永久居留。之所以可以為他申請勞工證,是因為他是在一個特別專業的領域工作,用人單位也不能在紐約找到具有他資歷的本土員工。同時僱主同意支付給他由美國勞工部規定的工資標準。
另外,因為他的僱主是在《移民家庭平等法》的截止日 2001年4月30日之前為他申請的,這樣即使有旅遊簽證身份到期仍滯留不歸的記錄,他仍然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身份。
可是當這位廚師找到我們尋求幫助時,卻顯得十分苦惱。因為,雖然他已經為此等了很長時間, 但是由于那家餐廳已經關門停業,最終導致他的申請沒有被批準。
我們建議他另外找一份工作,再申請一次勞工證。因為只要原申請是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的,那麼他作為廚師就可以繼續呆在美國,以新合約取代舊的合約,他所需要的是還要繼續原來的廚師工作。
但是這一次,他所工作的餐廳必須證明其資產和收入足以支付他的工資。後來,這位廚師找到了新的餐館,工作也不錯。現在我們正在為他申請永久居民身份。
職位申請者申請要成功地話,在申請開始直到被批准這段等排期時期一定要保持合法身份。對於在海外申請的人士,在勞工證批下來後,申請者必須還要等到排期後才能來美。如果您有相關問題,或者您想瞭解目前排期的情況,請來電話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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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廉‧奧達世(William H. Oltarsh)律師畢業於哈佛法學院。在40多年的法律界生涯中,他分別供職於美國最高法庭、美國上訴法庭、第二巡迴法庭。他是紐約市律師協會成員,並 曾任移民委員會秘書和國際人權委員會委員。現在曼哈頓第八大道494號開設律師事務所(Oltarsh & Associate P.C.),主要處理有關移民及國際商業法事務。聯系電話:212-944-9420,中英文網站:www.oltarsh.com。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