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蓮採訪綜合報導)山東蓬萊市村集鎮車張家村一名男子陳世江,因被冤判死緩,而無故坐牢八年。出獄後,便一直上訪「討說法」,並要求追究辦理錯案當事人的責任,但卻受到了死亡威脅。陳世江於今年6月20日在網上發帖:「強暴!山東蓬萊公安副局長李斌那些不光彩的事大揭秘。」
1998年12月,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降臨到了22歲的陳世江身上。當天晚飯時間,陳世江被五、六名突然闖進家門的彪形大漢按倒在地後,就被拖著往外走。臨出門時,只來得及丟下一句話:「媽媽,咱走到正,做的正什麼都不怕。」陳世江說:「說到這我幾乎想大哭一場,心裏那疼痛勁是無法形容的。這一走,差點送了命不說,整整八個年頭才回來。」
「你承認是你,不承認也是你!」
帶人來抓陳世江的,是當時任蓬萊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隊長的李斌。首先被帶到的地方是鎮派出所,在那裏,陳世江遭到了殘酷的訊刑逼供。回想那一幕,他至今還刻骨銘心,他轉述當時所面臨的「強行逼供」:「我們公安局不是吃閒飯的,沒有證據我們是不會隨便抓人的;你承認是你,不承認也是你;你不就是殺個人嗎?看看你嚇得那熊樣!其他不用跟我們說,你就承認是不是你幹的!」
此時,公安口中的兇殺案件是指,1998年12月6日,蓬萊市村裡集鎮車裡張家村村民徐美芝(女),被人殘忍的殺死在自己家中。被捲入這一場殺人命案,陳世江表示,突如其來的審訊,讓他感到莫名其妙,也非常氣憤。
他絞盡腦汁思索:「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這時,公安又出言恐嚇:「看樣子,不上刑是不行的,一看就是不服的樣子。」緊接著,刑警隊大隊長陳帝堯(目前已退休)便給陳世江一個大巴掌,緊接著就是李斌等人輪番對陳世江動手了。
血氣方剛的小伙子,被折騰的火竄頭頂:「憑什麼打我?你們有什麼證據?」
「整你個畏罪潛逃,我們開槍立功。」
李斌說:「這個案子板上釘釘子,就是你幹的,現場有你的指紋、足跡,還有那麼多人看到你了。」陳世江問了一句:「可能是你們弄錯了吧?」「放屁,你以為我們公安腦子裡是豆腐渣嗎?媽的,看樣子不揍你是不行了!」
緊接著,棍棒聲、警棍聲、謾罵聲響成一片。他疼痛得忍受不了,就大聲地哭喊,但是招來了李斌更兇狠地呵訴:「我越看到你叫就越打得厲害,知道嗎?給我咬緊牙!」
「他們說,我們要打得讓你一看到我們就心驚膽顫!」陳世江表示,他們確實做到了。「他們曾用手槍直接頂在我的頭上,狠狠地說:「再不說直接就崩了你,整你個畏罪潛逃,我們開槍立功。」
驚呆了的陳世江說:「你們這麼多人我又說不過你們,你們非要賴我身上,我這不倒霉了嗎?」刑警大隊長狠狠地說:「對,你倒霉了,倒大霉了!想不承認?告訴你,這個事賴也得賴你身上。」
陳世江回憶當時李斌說:「以後每次給你上刑,你都要配合,要自己主動的把你的腳放在前面的蹬子上,然後姿勢要對,角度要準。」陳世江表示,自己被侮辱到了極點,生氣的他一腳把眼前的蹬子踢出去。李斌也氣急敗壞,拿起那根半個扁擔大小的木板,對著陳世江劈頭蓋臉地打來,無法躲閃的陳世江,只能承受……。
「他們逼迫我承認殺人了,其他的什麼都不讓說,他們輪番著打我,並且不讓我睡覺,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不知道什麼樣的命運等著我。」
只兩天的時間,他的雙腿、雙腳、雙手,都腫脹起來,並且紫得像茄子一般;腳腫得穿不上鞋,腿腫得褲子都粘在了腿上。
兩天後,陳世江被帶到了公安局。他說:「把我送到對面刑警大隊二樓的一個沒有窗戶的小屋子裡,傳說中的死亡之屋。被捆綁在老虎凳上,兩隻手腕各自用手銬銬起來;下面的腳脖子分別用U型鋼條栓起來;然後有個更粗的鋼條從我腰上拴過去了。」
「編!編也得編得讓我們相信!」
刑警隊大隊長說:「你不光要承認,而且還要將事實的經過說出來。」陳世江一聽忙說:「我根本沒幹這事,你這不是讓我胡編嗎?」他說:「編!編也得編的讓我們相信!」
「因為我沒去殺人,也不知道具體情節,他們卻非要我說的詳細些,問的也多,所以就會出現很多與現場不吻合的話,這樣也就招來了更多的打,用他們的話說是我態度不老實。」
陳世江曾經要求聘請律師,但被拒絕了。
一共10多個公安,兩人一班,輪流看著他。晚上不讓睡一點覺,共6天6夜他沒能睡上半小時。他說:「那還是一個比較好的警察讓我睡了3~5分鐘,其他的一看到我睡覺就打。」
陳世江在一連串的折磨中,出現了幻覺,總感覺面前有張暖和的炕,好想上去睡一覺,甚至還脫口說出來了。公安聽到了就罵他、打他,還說:「不好好交代,美的你,說完了不就放你回家了嗎?」
每天由四~五個身壯如牛的青年對陳世江輪番擊打,而且叫囂著:「我們就是劊子手!我們要剝你的皮,刑警隊就是上刑的部隊!」
每次打完後,他們就習慣性的往陳世江的腳上猛踩一頓,再用雙手使勁的抓他那腫脹的大腿。陳說:「那個疼勁真讓人受不了,能疼出眼淚來,看著我那副疼痛之相,他們變態般地笑出一副猙獰的面孔,並戲弄我說,是在給我做『免費按摩』。然後,還會用他們的警用皮鞋在我的腳背上狠狠地踏上幾腳,這樣就不會給他們留下罪證了。」
「我那時被他們打的,只聽到自己的心臟在跳動,好像其他地方都不屬於我了,自殺,逃跑都想過,但他們看的緊沒機會。我昏死過數次又被他們用冰涼的水激醒。那時我任宰、任割,無可奈何,甚至想到死亡是件非常舒服的事情。」
煉獄般的監牢 像狗一樣栓著
陳世江天天在盼望著這只是一場誤會,終究會水落石出。他說:「他們那麼『神勇』,一定會去調查清楚的,然後釋放我,我會噗通一聲跪下,大哭一場的。」但是,六天六夜後,陳被送入了進到看守所。
25斤的腳銬加禁錮。陳世江在看守所度過了三年這樣的日子。什麼是禁錮?陳世江告訴大紀元記者:「就是像栓狗一樣栓著。」每天被一根一米長的鐵鏈子栓在床下的環子上。三年來他的活動空間被限制在一米的範圍,沒有享受過陽光。
1999年夏季,陳世江的雙腿無力,不聽使喚了,癱瘓了。他說:「特別是我解手時,整個身體像麵條一樣,很費勁;最嚴重的一次是有一天中午,吃飯時脖子都無力抬起,渾身無力,手拿不住東西,腳趾頭全都動不了。當時就剩下一口氣了,吃飯都困難。」
在黑暗潮濕的看守所3年,陳世江的冤案曾被煙台檢察院駁回6次,原因都是證據不足。但是蓬萊公安說,他們還要補充偵察。
改動案發時間 製造假證
陳世江發現,對他有利的證據,能證明他無罪的證據,公安一概不採納,就當沒發現;公安的調查並不是要把事實調查清楚,而是要給他身上猛湊證據。
公安把案發時間,由最初屍體檢驗鑒定書上的中午午飯時間,改為當天的17點30分,之後又改成了18點。陳世江說:「他們去調查了,我去奶奶家前,在極短的時間內不可能去殺人,因為走路的時間都沒有。」所以就重新來審訊我、打我,讓我把時間改一下,說是先去奶奶家然後去殺人了。這樣一來我的嫌疑就大了。因為我從奶奶家出來後就回家了,這段時間一直到家沒人能為我作證。
為了完善命案現場的足跡跟陳的鞋不吻合,這一重要證據,蓬萊公安在看守所大牆下的水泥地面上撒了大約6米長的一層石膏粉,做為足跡鑑定需要的石膏模具。陳世江說,「我沒考慮過多,就按他們的意思在上面穿著他們認為跟現場一樣的那雙鞋在石膏粉地面上走了五~六個腳印。被照相提取後,到公安部作鑑定。」
等再次庭審的時候,陳世江看到的結果卻是,公安部出的證據上寫著,現場遺留的腳印跟陳世江的足跡吻合。當時陳世江的頭上就冒出了冷汗。
陳世江說:「他們這次是去公安部做虛假鑑定。因為他們拿到公安部的兩份足跡圖樣,均是我自己分別在石膏粉上和水泥地上踩出來的,他們並沒有帶案發那天現場提取的腳印去公安部。也就是說,之所以讓我在石膏粉上行走,為的就是達到以假亂真,用石膏粉代替現場雪地的圖片效果。」
陳世江提出了這個異議,並且在省高院二審覆核其間也提出了,當地公安造假鑑定,陷害他。但仍舊沒人理會,照樣被判死刑,緩期執行,二審也維持了原判。
陳世江表示:「他們根本不在乎我的人權,或者說生命,他們在乎的應該是自己的職位,自己的榮譽。因為我聽說,我被批捕後,他們喝了慶功酒,好象還有人分了套樓房。」
死緩和無罪釋放
被判了死緩的陳世江被送到了濰坊監獄。他說,四年的牢房生涯,他接觸了形形色色的罪犯,看透了這世上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世態淡涼,使他明白了不少做人的道理,也磨練了自己的意志。
他說,「剛進濰坊監獄,我接受不了這無情的現實,整個人都變了精神沮喪、目光呆滯、欲哭無淚、欲喊無力,簡直生不如死,晚上入睡竟發出陣陣冤叫聲,有人說像人要死的時候發出的呻吟聲,很淒慘!他們哪裏知道這聲音的背後是什麼!」
失去自由、遠離家人、疾病纏身、備受冤屈。常人無法理解,但他以頑強的毅力走到了今天,保全了自己,等待法律還他清白的那一天。
經過生不如死、度日如年的8年,陳世江的冤案,在母親不懈的奔波下終於有了轉機。2006年4月,省高院法官陳建軍,對陳世江宣判無罪釋放。
出獄後,陳世江僅獲省高院19萬元的賠償。5年來沒有一位當時辦案公安受處分,法官也至今都在職;當事人陳世江一直上告均無人過問,並且受到了當年辦理錯案的當事人的威脅:「再告就弄死你。」
陳世江在網上發帖:今天的蓬萊公安局副局長,李斌,在98年對我刑訊逼供導致了我含冤8年無罪釋放,可惜他至今沒有受到任何法律追究,還步步青雲直上,陞官發財,我上告到中央5年,還招來了他的四處派黑手追殺我,我現在處境危險,如果我3天不上網,就證明我出事了,我的名字陳世江。
據水母網2005年11月24日訊,不久前,蓬萊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李斌登上領獎台,從省公安廳領導手中接過集體二等功獎盃。這是蓬萊刑警大隊歷史上獲得的最高榮譽。榮耀的背後是「智慧和汗水的超常付出」。因為蓬萊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堅持「命案必破」,去年以來,全市發生的15起命案全部破獲,列煙台市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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