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看美國人如何對待拆遷戶

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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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近日讀到國內因強行拆遷致使戶主抗爭殺人案,想起了美國人對待拆遷戶截然不同的態度。

親歷美國拆遷之一例

2000年我在華盛頓做訪問學者,常去中國城。那裏有許多中餐館與中國禮品店,主要服務於中國遊客。其中的一家中國禮品店由兩個中國男子經營。那是一棟三層小樓,樓主是一個猶太人,租給了這兩個中國男子。

那年,該小樓所在的其他街區均被一家公司購買了,準備建一座大樓。這座小樓正位於該大樓的東北角處。如果該公司不能買下這座小樓,他們未來的大廈將是一個刀把形,不得不拐進去一個角,不但浪費極大的空間,而且極不美觀。

於是,公司就與這個猶太人商談,想買下這座小樓,以便修建一所像樣的大廈。在這個世界上,猶太人經商的心眼兒怕是世界之最了。他想借此機會多賺一些,於是就提出了比市面上高得多的價錢,讓這家公司無法接受。最後,談判破裂,小樓仍留在原地,新建的大廈將是一個極不美觀的刀把形。

猶太人在大廈修建的過程中,合理地提出了一些要求,其中包括不能讓他的小樓有任何損傷。於是,我親眼見到了這家公司是如何在掘地基時努力保護這座小破樓的。我與這家禮品店的兩個中國男子認識,常去他們店玩,基本看到了上述全過程。

2006年,我去華盛頓出差,在中國城吃了中餐,特意過去看看那裏的情形。只見新的刀把狀大樓早已建成,山牆上印有一個大紅十字的那個猶太人的小破樓仍在那裏,仍被用做中國禮品店。大家可以從下圖中看看,那種情形和諧嗎?


上圖:小樓山牆上印的大紅十字是一個廣告,小樓的用途是用中文寫的店名「耀升旅遊服務中心」。

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圖中的景象雖不和諧,但美國人的做法卻給他們帶來了和諧的社會。美國是一個私有制國家,在1787年制定的憲法就明確規定「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從那時起,美國就從來沒有出現過由政府或政府支持的強行拆遷民居的例子。法律也規定人民有帶槍保護自己生命財產的權利。當人民的生命財產受到來犯者的危脅時,如遇到非法闖入家門者,就可以正當防衛,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非法入侵者負責。小戶主遇到大公司拆遷時,具有同等的商談地位,因為小戶主的房產與地皮均歸本人所有,任何人不經戶主允許,不能侵佔。因此,如果小戶主不同意,再大的就算是能通天的公司,也是徒勞,連總統也沒有辦法。於是,我們就看到了那個不和諧的刀把形新大樓與一個小破樓並立在美國首都市中心。除非是那個猶太人同意,誰也別想把那個小破樓拆掉。

中國,什麼時候真能落實憲法上所講的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篇首的悲劇就不會重演了。那些野蠻拆遷者就不會有那個膽子了,因為他們怕被打死,還不償命。所以,只有依法執法,才能切實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

後記:有人說,資本主義初期的圈地運動也是強行拆遷,並以此說美國也不好。請這些人注意了,圈地運動不是強行拆遷民居,也與美國沒有關係,你們應複習一下所學的世界史。

還有人說:美國的發展初期不是也占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了嗎?所以,說中國拆遷不好的人就是美國人的狗腿子。這是在偷換概念。美國白人占印第安人的土地,是民族間的攻佔掠奪,這種錯誤美國白人早就承認了,還給印第安人賠了款。這與現代社會政府強行拆遷民居毫無關係。喜歡這種偷換概念的人,是不甘心讓美國領先於中國,因為這讓自己沒有面子,只因為他也是中國人。這是明知自己臉上有屎也不敢承認也不想當眾擦去,卻指著他人臉上的班點亂叫的做法。不能說所有這種人都是強盜式拆遷者的狗腿子,但有的則是。

美國人修公共設施,都是私營財團出面,都會出高價來購私人房產的,有誰不願意被購呢?可在中國呢?政府說:土地是國有,只有房子是你自己的。可房子值錢嗎?人們需要一塊住地,不需要空中的房屋。因為,政府的補償遠不夠他們重新安置。例如:一家人原有平房住,條件是不如樓房。可政府拆遷後,這家原來有房住的人要想搬入樓房,就需要付相當高的價錢來購買才行。可有多少家庭能付得起呢?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中國人不願被拆遷的原因。中國私人房產,原本規定,房子與土地都是私有的,就是在封建社會與民國時期也是如此。但是1949年以後在憲/法上規定,土地是國有,只有房子是私有的。建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子,要聽從國家的安/排。這就等於是對人民/財/產的又一次掠/奪。

如果真正愛中國,就要勇敢地面對現實,勇於學習別人的長處,哪怕是自己敵人的長處。而不是首先掩蓋矛盾,以維護自己的面子。

轉自《常青的博客》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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