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顧曉華採訪報導)北京女律師王宇以涉嫌故意傷害案上訴案,於22日九點在天津鐵路運輸法院二審開庭。她的北京辯護律師張凱因不配合鐵路法院違法對他進行安檢,被一女警推出法院,無法進入法庭進行辯護。目前獲悉,該案於今天下午4點40分左右庭審結束,法院擇日宣判。
據今天進入法庭進行辯護的律師李平貴介紹,上午,由於他將鑑定人質問得無言以對,審判長多次剝奪律師的辯護權利,他表示強烈抗議,下午要求審判長迴避,法庭拒絕了律師的要求,但是庭審狀況有所好轉,李律師說:「法庭辯護很精彩,公訴人被問得張口結舌,體無完膚。但是結果是不可預料的,如果排除人為因素,從法律上講,此案是無法宣判的。」
他表示:「這個案件沒有一份證據是合法、有效的,最後對檢方提供的司法鑑定法院也認為是不合法的。王宇實際上是跟張家威發生爭執,可是他們不知在哪裏找了張格非,打成重傷,神經性耳聾,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一方面王宇一個弱女子,那小體格連端盆水都費勁,能把三個身強力壯的檢票員給打趴下,簡直是笑話,即便真正是說打了,她也打不出神經性耳聾。幾次鑑定都是不能肯定這個結果。」
今天進去旁聽的有王宇的家人及十多個前來聲援的網友。在法院外等待的張凱律師表示,律師和其他公民唯一的不一樣,就是多了兩項權利,一個是進入法院不用安檢,另一個可以到看守所看犯人。「現在它剝奪我的權利,我要爭取這個權利,嚴重剝奪了我的律師權利。」
「它肯定是違法程序,按照程序規定,我今天給法院的手續,它應該給我下達傳票,提前三天內通知我開庭,現場也沒有給我傳票。我進鐵路法院的時候,他們不允許我進去開庭,必須經過安檢,我不能配合它這種安排。」
據知情者透露,中間休庭時,王宇的丈夫包龍軍因對法庭剝奪律師的辯護權利表示氣憤,動手毆打了對方當事人的父親,被法警強行扣留,目前下落不明。王宇由於丈夫被抓,她在下午的庭審中一直是以淚洗面。
2008年5月4日,王宇在天津西站候車室與4名鐵路工作人員發生糾紛。天津鐵路警方稱其打倒三人,並致其一人重傷、一人輕微傷。
天津西站派出所在處理問題過程中,只對王宇嚴厲喝斥及限制行動,而對車站方卻包庇、放任。在遭受不公正待遇後,王宇到天津鐵路公安處督查室對派出所進行了投訴。沒想到這投訴,卻改變了一個家庭的命運。
2008年12月9日,天津西站鐵路派出所副所長韓建春等四名民警來到北京王宇的家中,以配合調查為名將王宇騙至天津,並在天津西站派出所審訊了一夜。10日以王宇左手一記耳光將一個20歲的身高在1.80米以上的男檢票員張格非打至重度感音神經性聾,並將一女檢票員多勇衛的推倒至其輕微傷為由,將王宇刑事拘留,23日被批捕。
此案於2009年7月15日第一次公開審理後,公訴機關申請延期審理補充偵查,此後經過3次延長審限。
在經過長達10個月又2天的法庭審理,2010年3月18日第四次庭審後,在法院超期羈押106天,王宇被取保候審。
王宇曾在庭審中表示自己沒有打人。在雙方發生衝突後,她和丈夫報了警,天津西站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處理。由於對民警的態度不滿意,王某向天津鐵路公安處督察室投訴。
2010年3月26日,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天津鐵路運輸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宇有期徒刑3年,並賠償兩名傷者13萬餘元。王提起上訴。
王宇曾表示,當時不是她打檢票員,而是她被檢票員圍打,只因為她投訴了派出所的警察,才製造了這起傷害案。
據悉,王宇被指控重傷檢票員張格非,造成神經性耳聾。事實上,王宇是與檢票員張家威,而不是和張格非發生直接肢體接觸。開庭的時候,張家威沒有說明任何理由,缺席出庭。
令人質疑的是,瘦弱的王宇何以一舉手,就將天津西站的三名檢票員,包括兩名年輕力壯的男性檢票員打倒?王宇曾在庭上指出,是自己在西站被圍攻、挨了打。還當庭指認,她沒見過那名重傷的男青年,和其發生衝突的,不是這名男青年。
辯護律師在尋找張家威瞭解情況的時候,卻意外地發現,在整個天津警方的戶籍檔案中,查找不到張家威的戶籍資料。經過反覆查找,才查到一個遷出的記錄,卻沒有任何遷出原因。
對於王宇被判決三年徒刑,張凱說:「我覺得這案件的一個核心問題就是:這個鐵路法院是自己辦的一個法院,本身是一個違法的機構。整個過程當中,它是鐵路系統內部自己偵查、公訴、審判,這裡存在一個非常大的危險,任何人跟鐵路系統發生衝突的話,全是由這個企業來審判。」
「我覺得是一個公權利對於公民私權利極大的傷害。這個案件最大的問題,它違反了法律程序的基本原則,你如果是當事人的話,就不能當自己的法官,鐵路法院當自己的法官,這是很危險的。」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