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日訊】(美國之音2010年 6月 01日報導)美國目前有50萬名孩童在收養關懷體系中。最早於1961年建立的收養關懷體系,是為了保障家庭有問題的孩子們能在新的環境下健康成長。
根據大部份州的規定,在收養關懷體系中的孩子一旦年滿18歲,就必須脫離該體系出來自立。美國現在每年平均有3萬個“超齡”孩子。而最新一項研究顯示,這些脫離體系的孩子進入社會後,問題多多。
“我們孩子的夥伴”是一個幫助孩子尋找代理父母的非營利機構。該組織的馬克.克沃特尼和他的研究隊伍追蹤分析了伊利諾伊州、愛奧華州和威斯康辛州的602名孩童從18歲到24歲這段時間的發展。他們今年4月7號發表的研究報告顯示,所有因為滿18歲而脫離收養關懷體系的孩子中,只有一半在25歲以前找到工作,每10個男生中有6個曾經犯罪,每4個女生中有3個需要社會救濟。
克沃特尼研究的這三個州中,伊利諾伊州允許孩子滿18歲以後繼續留在代理父母家中,得到支持,直到年滿21歲。報告顯示,繼續留在代理家庭中的孩子早孕和犯罪率較低。
克沃特尼說:“兒童福利機構的宗旨之一是培養孩子的獨立性,為他們提供生存技能、引導、職業訓練等等。我們發現,伊利諾伊州的孩子比愛奧華州和威斯康辛州的孩子在18到21歲之間獲得更多的支持。這大大減少了孩子流浪街頭的機率。”
華盛頓州負責招聘代理父母的鮑博.帕特羅說,代理家長可以選擇孩子的年齡和性別。很多人不願意收養青少年,因為青少年的性格大部份已經形成,而且比較反叛,難以相處。克沃特尼的研究發現,大部份孩子是在青少年時期進入收養關懷體系的,也就是說,大量家庭有問題的青少年沒能得到應有的家長教育和指導。
克沃特尼說:“在美國,大部份孩子到18歲時都不是孤身一人,其中一半人24歲前和父母住在一起,然後逐漸獨立出去,漸漸經濟獨立,完成學業。美國的政策規定被收養孩子18歲必須獨立,這使得他們比正常年輕人要更早自立。伊利諾伊州的孩子在18歲之後,還可以留在代理父母的家中,接受大人引導,繼續完成學業,還有社工一直跟進,幫助他們找工作等等。但是其它兩個州的孩子18歲之後就沒有甚麼人幫助他們了。”
不過在2008年,前布什總統簽署一項新法律(Fostering Connection to Success and Increasing Adoptions Act),聯邦政府將對被收養的孩子的資助延長到21歲,提倡永久領養,而非短期收養,並且改善醫療保險等補助。
“我們孩子的夥伴”組織的克沃特尼說:“更多的州應該向伊利諾伊州學習,延長收養關懷體系至21歲,伊利諾伊州是用自己的錢來做這個事情的。現在聯邦政府願意在每1美元的基礎上補助50美分,因此各州政府應該支持這項政策。”
談到如何更好解決孩子們過早失去支持的問題,克沃特尼認為,從大的方向看,應該加強教育體系對這些孩子的幫助,提高社會對這些孩子的包容和理解,讓更多有能力的人多出一份力。(//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