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姚一彥丹麥報導)丹麥已有多年被世界統計機構評為最快樂的國家,但究竟是什麼使丹麥人快樂呢?羅斯基勒大學本特‧格雷夫教授(Bent Greve)著書寫道,福利國家有一個遊戲規則。
本特‧格雷夫認為,丹麥人快樂有四個重要的因素:丹麥是一個富有的國家;並且非常強調平等;丹麥社會安定,治安狀況好,犯罪率很低;丹麥人願與其他人保持友好社會關係。
格雷夫教授強調,不同事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很複雜,因此不能得出結論:一個人有錢,他就會高興。他說:「有國外有許多例子表明,城裡的窮人比富人更快樂。因為他們可以和其他人接觸。這些參數互為作用,形成了不同因素的總和。」
本特‧格雷夫認為,幸福不是一個靜態的條件。我們不可能麻木不仁,只管享受幸福。當人們實現了一些願望或是做成了一些事情,就會感到很開心。幸福是一些事物在發展過程中通過創造得來的。我們不斷地想要更多、更新的東西。否則的話,商店就不會繼續出售新的電子設備。有時候人們購買了最新的東西會感到幸福,但感覺不會持久。所以又會產生新的願望,想要新的東西。這體現在商品、服務以及公共部門的福利方面。
格雷夫教授認為,幸福它可以是個體指標,也可以是一個共同的社會指標。因為我們可以創造一個使人們越來越幸福的框架,我們也可確保個體通過互相幫助得到更多的快樂感。格雷夫主張人們有一個自由而有限度,並且有節制的選擇。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