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7日訊】(美國之音報導) 律師安德魯.傑.施瓦茨曼是媒體知情權項目的主席。這是一個非營利的受理通訊問題案件的律師事務所,其宗旨是推進少數族裔更廣泛地參與媒體,以及維護憲法所保障的公眾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
安德魯.施瓦茨曼受理的一些案件讓外行人相當陌生。這些案件可能涉及廣播媒體在聯邦通訊委員會那裏所遇到的規章問題,可能涉及對1934年通過的通訊法的解釋。那項法律規定,廣播業者必須為公眾利益服務,提供教育和公共事務問題的節目。但是,施瓦茨曼的所有工作都涉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第一修正案的核心規定就是,禁止國會通過法律限制言論自由。
施瓦茨曼說:“實際上,這條法律的意思是,美國政府有責任為政治辯論和自由表達創造機會。這是我的工作的指針。我的客戶是尋求獲得信息的人,他們尋求通過演說以及獲取有關重要問題和重要思想的信息來參與辯論。”
施瓦茨曼出生於1946年。他說,公民民主是他生長於其中的郊區中產階級家庭的指導性原則。他回憶道,他的父母都是自由派,積極參政,支持為非洲裔美國人爭取全面平等的民權運動:
“我們家吃晚飯的時候有很多的討論和辯論。我父母在他們的黨內很積極。他們組織選民,尋求影響政治過程。因此,我生長在這種家庭,有強烈的社會正義意識。長大後,我對人們如何形成自己的意見,如何公開地表達自己,如何決定把選票投給誰這些問題很感興趣。”
1968年,施瓦茨曼進入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專攻通訊法,從而把他對社會正義和公眾言論的激情結合起來。他在法學院上學期間就開始幫助辦理一個案件。當時,聯合基督教會的活動人士試圖阻止密西西比州一家電台延續廣播執照。訴訟方稱,該電台在僱人的時候歧視黑人,並且廣播種族主義言論。
施瓦茨曼說:“那個非洲裔美國人團體訴諸法庭,成功地通過法庭剝奪了那家電台的廣播許可證。密西西比傑克遜的這起案件使人們對公眾可以如何參與法規管理過程有了更廣泛的認識。”
AP安德魯.施瓦茨曼
施瓦茨曼1971年從法學院畢業之後繼續為聯合基督教會工作。他回憶說,那是一個令人激動的年代。拉爾夫.內達爾等公民活動家發揮他們的能力,以新的方式影響政府政策。為了更好地瞭解聯邦政府的規章管理程序,施瓦茨曼從1974年到1978年為美國政府工作。在此期間,他跟媒體知情權項目的律師建立了密切的聯繫。這個團體創立於1971年,目的是解決越戰反對派在大眾媒體當中得不到公平表達機會的問題。
1978年,施瓦茨曼被委任為該團體的主席。他說:“有機會接掌媒體知情權項目讓我喜出望外,我覺得,我可以在這裡工作很長時間,有機會改變公眾輿論。後來事實也證明我的感覺是對的。”
施瓦茨曼接任主席後的第一場法律戰鬥涉及紐約州北部的一家小廣播電台。該電台的所有者持續地讓他個人的政治觀點屏蔽社區內的多種看法。
他說:“我們打了7年的官司,那家電台最終喪失了廣播許可證。那件涉及一家小電台的案件向其他電台傳達了一個信息,這就是,廣播許可屬於他們,但是廣播頻道屬於公眾。因此,他們的首要責任就是滿足公眾需要,而不是滿足他們自己的私利。”
通訊技術本身在過去的30年裡發生了變化,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機會。例如,現在人們很容易在一個居民區或農村村鎮建立低瓦數的小型調頻無線電廣播台。施瓦茨曼在聯邦通訊委員會成功地進行了論辯,使該委員會准許這樣的小型廣播電台可以建立並繁榮發展,而不必經過建立大電台所需要的那種繁瑣的許可證申請程序。今天,美國有成百上千的這種小電台在廣播,還有成百上千在計劃之中。
施瓦茨曼說:“做這種工作讓我很有成就感,因為收聽這些電台廣播的人說,他們很高興,電台廣播的是針對當地社區的節目。例如,佛羅里達州的農業工人利用當地的小廣播電台幫助他們成立工會,確保工會成員得到良好的服務。因此,這對人們如何彼此溝通、如何在政治上組織起來有重要的影響。”
安德魯.傑.施瓦茨曼認為,向所有的人提供媒體知情權的運動現在在互聯網上依然方興未艾。例如,他和他的工作班子正在努力確保互聯網上的言論自由繼續不受出版審查。施瓦茨曼承認,他的工作本身不會開創美國理想國。但是,他很驕傲自己為監護美國人所珍視的自由而發揮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