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6日訊】中華民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在本(99)年4月22日修正發布「旅居海外長期居住退除役官兵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作業要點」第三點,延長「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無法返國報備聲明書」之驗證期限至本年6月30日。駐美國代表處提醒旅居海外長期居住之退除役官兵僑胞注意最新規定。
依據上述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該要點生效前已核定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海外長期居住退除役官兵,得填具「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報備聲明書」,於本年6月30日前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並於本年7月31日前寄達服務照顧之榮民服務處或榮民之家,代替親自返國報備。
另為維護海外旅居榮民之最大利益,依「旅居海外長期居住退除役官兵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作業要點」辦理報備及驗證者,皆得依本年3月26日該要點修正前後之新舊聲明書格式,自由選擇運用。
申請人如有就養疑問,可向榮民服務處洽詢;並可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網站 (www.vac.gov.tw) 點選「主要服務」>就養服務>相關法規>旅居海外長期居住退除役官兵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作業要點>附加檔案說明項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各位僑胞也可以打電話(202-895-1815),向駐美國代表處洽詢驗證聲明書之相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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