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高夢真日本報導)日前,日本律師協會向日本厚生省提出的生活必需品的意見書中,要求政府「為最低生活保障領取者配備私人車」。其理由是,領取者「交通不方便」不過此言一出,遭到「自行車和摩托車不行嗎」等強烈的反對及質疑。
依據現有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原則上領取者是不能擁有私人車的。可以擁有者只限定居住在公共交通機關少的地域的殘疾人用於上下班和上醫院使用等。
不過對上述持意見的日本律師協會,則認為「在交通不便的地方,買東西等也需要」,協會認為「日本家庭約 8成擁有私人車,汽車已經是像冰箱、電視、空調一樣的生活必需品。」
協會的理由隨著家庭乘用車的普及,邊遠地區公共交通的經營就越來越艱難也逐年減少。這樣致使一些小地方,沒有車連上班通勤都困難,甚至對就業都帶來不利的影響。另外,郊外大型店舖的增加,使歷來的小商店街紛紛倒閉,人們為了節約生活費,不得不到郊外的店舖購買食品和日用品。並且,即使是城市,城市中心之外的電車和巴士的數量也很少。
意見書指出,在這樣的環 境當中,授予領取者的最低生活保障並沒有和幫助他們自立的目的連接起來,「缺乏生存權保障」。不只是與生活保護法相違背,是「不正當的限制了他們移動的自由」。
意見書中還說,並不需要買高價車,要處分的沒有什麼價值的小型車就可。例如像岐阜縣這樣的地方,最低生活費6個月分即可。再如最低生活保障領取者多的大阪市,1個月的最低生活費約12萬日元,買車的適當金額單身者約72萬日元即可。
另外意見書還提議關於汽車的維持費,領取者可從領取的保護費當中設法安排,由領取者自由安排,至於任意保險費,可以從支付的養老金和兒童扶養津貼等當中扣除。
異議:「自行車和摩托車就不行嗎」
針對律師協會的意見書,引來網絡上大部份人的否決,批判和質疑的聲音高漲。
東京都內的一位公共汽車駕駛員,以「汽車屬於奢侈品」為標題發表反對意見說,「光考慮的維持費,燃料.保險.車檢.停車場.稅金,即使小型的輕型車一年也要數十萬日元」。對於每月只有12萬日元保護費的人來說根本就無法支付,難道要政府全部免費不成?」並且還說,如果不是殘疾人,「徒步.騎自行車.座公交車不是已經足夠了嗎」。
對於這種反對意見,得到很多人的認同,甚至有人表示,「我連最低生活保障領取者染頭髮等打扮的花銷都反對」,「我家因為沒錢車檢都不做了!現在騎的是250摩托車哦!」。
除此之外,針對意見書還發表了各種各樣的異議。
對這些意見,日本律師協會的人權第一課表示,「對有各種各樣的意見我們很理解,沒有什麼特別反駁的,也不會因為這個就撤回意見書的。這件事是由對最低生活保障有詳細瞭解的律師經過幾年的研究總結出的東西,作為我們的意見希望能夠得到理解」。
日本厚生勞動省的保護課方面說,雖然接受了提交的意見書,但具體如何處理還沒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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