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5月17日,安省政府提出一個稱為Open for Business Act的立法提案,其中包括環保審批程序的改革。如果獲得通過,省府將實施有風險的環保審批程序,為商業項目省錢及提高效率。不過,環保組織就提出異議,要求政府保留公民參與的權力。
這項由省環境廳針對環境保護法案(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及安省水資源法案(Ontario Water Resources Act)提出的修改提案,將採用現代化的、基於風險的環保審批程序,對於低風險的商業項目,採用一個網上的登記系統,以減輕商業機構的管理負擔;對於高風險的商業項目則將加強環保審批程序。
安省自然資源廳針對保護權威機構法案(Conservation Authorities Act)所提出的修改提案,將優化審批程序,保證審批過程中有更大的透明度,使商業機構更容易遵守規則。省府表示,這些修改能解決土地開發行業提出的問題。
據省府介紹,安省是北美為數不多的,沒有一個現代化的、基於風險的環保審批程序的地區之一。這項提案如果獲得實施,可以為商業機構節省最多25%的項目申請成本。
省府認為,這項新政策可以滿足商業社會的需要,營造一個更有競爭力的經商環境;同時也能提供合適的政府監管,保護環境及公眾利益。並且使安省的商業規矩與北美其他地區相一致。
安省商界對省政府的這項立法提案表示歡迎。安省製造業主及出口商協會副總裁Ian Howcroft表示,這項改革拋棄了過時的程序及不必要的限制,對商業有利,對安省來說是前進了一大步。
加拿大通用電氣公司總裁Elyse Allan表示,這項對環保審批程序的改革,可以給通用電氣公司帶來相當大的效益。
5月18日,3家安省主要的環保組織則對省府的這項改革提出了反對意見。他們認為,這項新的環保審批程序將使一些工業行為不需要通告公眾及考慮公眾的意見,公民將失去到環境覆核法庭上訴的權力。
加拿大最大的環境法律機構Ecojustice的資深科學家Elaine MacDonald說:「這項政府提案削弱決策者的責任。法律將不再要求政府在做出最終的影響環境的決定前考慮公眾的意見。」
加拿大環境法律協會(Canadian Environmental Law Association)顧問Ramani Nadarajah說:「政府的這個行動會損害安省公民自1994年實施環境權法案(Environmental Bill of Rights)以來一直享有的重要法律權力。」
加拿大環境法律及政策研究所(Canadian Institute for Environmental Law and Policy)研究總監Maureen Carter-Whitney說:「這項提案使相當數量的政府環保決策程序免除公眾參與,將使潛在的環境問題不能被發現及改正。」
環保組織呼籲安省政府修改提案,保留通告公眾、考慮公眾意見及第三者上訴權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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