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慧採訪報導)最近,西藏拉薩政府採取了新的政策,要求全市打字複印業實行實名登記制度,委託他人影印需登記身分證。對此,廣東維權律師唐荊陵表示,這是政府加強社會控制的一種手法,便於知道哪些人製作了文件的控制手法。在法律的角度上來講,是侵犯人權,就像新聞審查一樣,對正常的商業運作也會造成干擾,這是政府強制的讓企業承擔政府的這種審查業務。
據拉薩晚報5月18日報導,在5月10日拉薩全市打字複印業服務與管理工作會議上:拉薩警方將從源頭上規範和管理打字複印業,公安機關將嚴格審批申請經營打字複印業的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資格,打字複印業也將嚴格實行實名登記制度。
對於這種做法,當局的解釋是:目的是防止違法犯罪份子利用打字複印設施從事非法活動。為此,網友陽光發表評論:這就是社會矛盾激化的寫照,當權者不好好反思去搞民生,發展經濟,打擊腐敗,盡搞些疾病亂投醫的笑話。
由拉薩市公安局三處牽頭,城關公安分局和七縣公安局將盡快制定《打字複印業許可證》,嚴格審批申請經營複印業的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資格。單位申請經營複印業必須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個人申請要持有本地常住或暫住戶口,以及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證明,經營的場所還必須符合治安管理規定的條件。
申請條件齊備後,轄區派出所,嚴格登記造冊,方可發放公安機關《打字複印業經營許可證》和專用代號。
與此同時,打字複印業主嚴格實行複印實名登記制度,複印業主接受印件時,對單位托印的,應依據托印單位出示的憑證,要登記單位名稱、地址、經手人姓名、印件名稱及數量;個人托印的,應登記托印人的姓名、住址、身分證件編號及印件名稱。
唐荊陵舉例說,如:某人印了什麼,政府部門要追查起來就容易很多,這樣也迫使企業成為它的幫兇。另外,對企業來講,在運作時,要額外要求別人登記名字,這樣的就增加很多難度,要額外的付出時間,這樣對企業來講,就肯定會增加社會成本。
另外,複印業主在複印相關文件時,必須在複印件上印製專用代號。對未能按照要求登記而造成重大後果的,公安機關除對打字複印店依法予以停業整頓或查封外,還將依法嚴肅追究複印業主的法律責任。
對於當局的強制做法,唐荊陵表示,其實,這種控制社會的工具意義不大,這樣做只能增加社會和群眾的厭惡感。這種做法對社會控制有多大的意義?只能增加一些笑料,徒勞的做一些沒太大用處的舉動,但是這種舉動反而增加群眾的厭惡。
此於當局的這種政策,引發眾多網友發表評論和批評。網友Duiduimi說:不可思議的做法;網友mike95132問:搞笑,再後來買複印機、打印機是不是也要制?
網友Womendede驚呼:出此主意的人是天底下啊最壞的人,這不快成文字獄了!ykj690328感歎:一個政權用這種手段來對付他的人民,可想而知了。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