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高智晟律師兄長鍥而不捨的追究,中共公安在二零一零年初對於高律師的下落給了一個最新說法:「高智晟迷路走丟」。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高律師是在陝北老家親人的眼前被中共公安強行帶走。在高律師安全返家之前,他的生命安危中共必須百分百負責到底,這是毫無疑問之事。關切高智晟安危的每一個人在得知中共荒誕的「迷路走丟」說詞,第一個反應都是──高律師是否已經遇害?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高智晟律師被中共祕密審判,並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他判刑三年,緩刑五年。雖然名為緩刑,但中共一直對高智晟施以嚴密監控,同時封鎖高律師及其家人對外連繫的管道。在緩刑期未滿之前,高智晟被中共公安強行帶走,限制人身自由,不論高智晟被拘禁在何處,實質上與法律上都是處於「監禁」的狀態。既是處於監禁狀態,家屬、親友與律師就有權探監。
台灣在二零零九年九月由總統馬英九完成兩項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署程序,隨即這兩項公約在立法院批准,並於同年十二月宣布施行。馬英九總統強調,藉由兩項公約的國內法化,代表我國願意參與國際社會、承擔國際義務的精神和決心。
自由世界關心高智晟。「高智晟迷路走丟」的說法無人能夠接受。不是高智晟迷路了,而是中共讓中國的司法公安系統迷路,讓中國的人權迷路!自由世界不會坐視高智晟所承受的迫害,因為自由世界的人權沒有迷路。
現在是台灣政府展現承擔國際人權義務決心的時候了。不僅台灣,中國也早已簽署這兩項公約,兩岸皆應履行《世界人權宣言》的精神,中共無論就其國內法或者已簽署的國際公約,皆應接受國際人士對高智晟的人道探視,向全世界證明高智晟並沒有遇害。
呼籲掌握兩岸政策的馬英九總統,派出探訪團探視高智晟律師;呼籲擔任兩岸會談的陸委會、海基會派遣人員探視高智晟律師;呼籲職司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法務部透過對口單位派員探視高智晟律師;更呼籲同為律師的台灣與中國的律師同道,組成探監團正式向中共要求探視高智晟律師!
高智晟在哪?自由世界要探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