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近年來,北京當局對中國律師執業活動進行了諸多管制,同時對執業律師的打壓也越來越嚴厲。由中共中央政法委發起的對中國律師界的「警示教育」的整風運動,正席捲中國律師界。
據大陸媒體報導,這場整風運動,緣於重慶李莊案。隨後,中共司法部規定了不少對律所及律師的嚴厲管制手段,旨在引導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忠實履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職業使命。
對於這場對律師界的整風運動,北京律師黎雄兵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這兩年來,我們國家依法治國的原則遭到重大挫折,應該說是走回頭路,一個倒退。律師依法執業的權利受到一個嚴重的威脅和損害。」
他說:「不管是工作上的權利(比如會見、調查、取件及辯護),還是資格性的權利(比如說律師年度考核),因為各種原因受到處罰,被吊銷執業證。這些方面都受到全面的挑戰,有些案件構成赤裸裸的權利剝奪和侵犯,這些現象已引起律師界、法學界及社會上的嚴重關切。」
據新世紀報導,今年新年前夕,中共司法部下發有關李莊案的通報,要求各地律師協會以李莊案為例,在律師隊伍中開展「警示教育」,加強對律師隊伍的教育、監督和管理。之後,以落實修訂後的《律師法》為契機,有關部門先後密集發佈相關規定。
4月8日,中共司法部發佈了《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以及修訂後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及4月25日的全國律協常務理事會上審議通過同樣對律師界進行嚴格管理的《律師執業活動年度考核辦法(草案)》。以上的政策和規定,對律所及律師採取了一些嚴厲管制手段。
近年來,有關管理部門在「維穩」壓力下,同時增加了律師代理敏感案件的諸多限制。最為典型案例就是福州、北京兩起處罰律師事件。
曾在網上獲得眾多網友聲援的福建三網民因言獲罪案,代理此案的辯護律師林洪楠是福建法煒律師事務所主任,他被處罰停止執業一年,福州市司法局於4月21日責令福該所解散。
當局處罰的原因:指他八年前代理福清市紀委爆炸案時,有「洩密行為」, 但該案已過了行政處罰的兩年時效,福州市司法局的處罰涉嫌報復陷害,與其代理「福建網友誹謗案」不無關係。
4月22日,北京律師唐吉田和劉巍吊銷執業資格處罰的聽證會在北京市司法局舉行。兩名律師在之前的一次執業中,因在庭上遭到故意刁難和剝奪發言權,無法正常進行辯護,只好退庭抗議。5月7日,北京市司法局吊銷了唐、劉二位律師的律師執照。
唐吉田律師表示,這種情況下,律師的生存環境呈現某種惡化的勢態,現在到了一個律師制度究竟走向何方,整個建設法治國家的目標究竟要不要,改善人權,包括樹立國際形象的工作是停止還是繼續,都值得執政當局的深思。
「這些違法者對律師群體比較敵視,甚至有一些極端的行為。現在你做業務只要不按照它給你劃好的線去做,危險會隨時發生,實際上反映他們對律師制度有一種非常錯誤的理解,是對依法治國方針的動搖,在尊重保障人權這個問題上,它不想兌現,兌現的話就會動搖它們的既得利益。」
今年2月26日,中共司法部下發《關於李莊違法違紀案件的通報》(司法通【2010】28號)。該通報要求各地律師協會以李莊案為反面教材,在全國律師隊伍中開展「警示教育」。
該通報在律師界、學界產生了諸多反響。通報中的第二點甚至提出律師要「協助司法機關準確打擊犯罪」,引發了廣泛爭議。多數律師和學者則對這種「警示教育」活動態度消極,對其實際效果也表示懷疑。
唐吉田表示,這個說法實際上沒有道理,你公權力應該是打擊和保護並重,而且是保護優先,打擊為輔,不管是什麼樣的有罪當罰的局面,它也需要在這個程序當中保障人權,律師主要是通過提供法律服務為當事人合法的權利工作,同時在這當中幫助有關機關正確實施法律,通過自己的業務促進公平正義的實現。
「讓律師協助相關機關打擊犯罪,實際上就是一種屬於強加的義務,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根據。如果這樣做,實際上是等於退回到過去,律師還是政府的奴僕,這個職業的獨立性和特有的社會價值就不存在了。」
浙江京衡律師集團主任陳有西接受其它媒體採訪時表示,要律師協助司法機關打擊犯罪,搞錯了律師的定位。打擊犯罪是納稅人供養的公安、檢察等公權力機關的職責,律師的存在是為了防止打擊犯罪中出現冤假錯案,維護司法公平正義,從這個角度配合國家機關維護法律秩序。
對於律師執業空間的諸多規定和限制,唐吉田表示,這個執業空間越來越小,實際它用一些潛規則,讓你有工作沒法做,讓你有業務無法正常開展,它是用一種非常極端的方式去做,這完全偏離法律的軌道。
北京律師「吊照門」背景
2009年4月27日,四川瀘州中院開庭審理一起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案)。北京舜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巍、北京安匯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吉田出庭為被告人楊明辯護。辯護期間,律師被故意刁難、剝奪發言權。法庭不讓當事人完整發表自己的意見,也不允許發表律師的意見,律師的發言不停地被打斷,無法正當地行事辯護權利。只好退庭抗議,而遭到北京司法當局以吊銷律師執照的懲處。
福建三網友誹謗案背景
福建25歲女子嚴曉玲離奇死亡一事曝光於2009年6月底,與當時正處於全國輿論刀口浪尖的巴東民女鄧玉嬌手刃淫官案同樣引起人們震驚。
網上根據嚴母林秀英講述和相關材料整理披露的文章《閩清「嚴曉玲」比巴東「鄧玉嬌」悲慘一萬倍》, 這則帖子經19萬次轉載,引來眾多憤怒的評論。網民范燕瓊、游精佑和吳華英等人先後因代嚴母林秀英書寫冤情髮網帖和上傳「嚴曉玲母親林秀英口述案件」視頻,被福州馬尾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刑事拘留,後於偵察階段再改罪名為「誣告陷害」批捕。
福建法煒律師事務所主任林洪楠該案被告人吳華英的辯護律師。最後,當局以所謂「誹謗罪」,范燕瓊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游精佑和吳華英分別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同為「福建網友誹謗案」的辯護律師劉曉原認為,福州市司法局的處罰,與該所在福建當地經常接手一些重大敏感的案件有關。
李莊案背景
48歲的李莊系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知名專職律師,執業多年。為重慶涉黑案龔剛模辯護的北京律師李莊,2009年12月,被重慶當局以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逮捕。2010年1月8日,他被當局判刑兩年零六個月。
在不足三個月的時間內,李莊案走過了立案偵查、審查起訴、一審和二審的全過程。2月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以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北京律師李莊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據媒體報導,在當天的法庭上,出現了頗為戲劇性的一幕,李莊獲悉自己被判處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後,突然搶過話筒高喊:「我在二審的認罪是假的……」他的辯護律師高子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李莊當庭大喊,開庭前有關領導做過他的工作,承諾只要認罪就判緩刑。現在這個結果顯然喪失誠信。開庭前,公訴人還讓他撤回上訴。」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