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鄭麗駒香港報道)香港政府降低舊樓強制拍賣門檻,由集齊九成業權降至八成,於今年4月1日生效。修例讓不少小業主感到與發展商的議價能力減低,和侵害業主私人產權。
陸偉亮醫生是受影響小業主之一,其一家六口住在樓齡54年的中環堅道芬芳大廈。他表示,大廈結構良好,更於去年7月通過進行維修。不過,維修工程未完成,今年1月卻突然接獲通知,稱大廈已被某地產商收購。
陸偉亮堅拒賣出單位,之後不斷受到滋擾。今年1月至2月期間,陸偉亮每天均接獲該地產商十多個電話,更不時有職員拍門,令他和他的家人感到非常困擾:「我爸爸帶我女兒放學,回到家(地產商人員)見到我爸爸,從堅道一直跟他到荷李活道文武廟一路追他。(這樣對)一位70多歲的老人家,太過份!」陸偉亮自己則曾在凌晨2時24分收到奇怪電話。
陸偉亮試過在接受媒體採訪後,被「邀請」上高等法院答辯,指他不能提地產商的名字:「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我不願意賣是沒有錯。根本由頭到尾的訪問我都沒有提到這個地產商的名字……告人家提到它的名字,這是不合理。」
陸偉亮把自己情況的材料寄到各部門投訴,由特首辦、行政會議、55位沒有辭職的議員以至所有政策局都收到,包括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
恐地產商收購手段更激烈
陸偉亮擔心強拍門檻降低至八成,日後地產商的收購手段將更激烈。他要求政府監管地產商的收購手法。
陸偉亮說:「政府沒有做事是事實,但問題是知道問題但沒有解決,他們的理想是,降低了就是容易處理,但他們沒有想到後遺症!」
陸偉亮批評政府有沒有顧及舊居民:「他們社區的環境是怎樣?人家是住在這個社區,朋友網絡都在這裏,強拍令一些人到天水圍、一個去西貢、一個住筲箕灣尾,如何去飲茶?!將人打散,這是很不合理,最合理的是樓換樓、舖換舖,是沒有人做釘子戶。」
他又說:「說我是釘子戶,我由頭到尾沒有人出過任何價和我商議過,只是要求我簽意向書,由頭到尾我是沒有開過天價,二千萬、三千萬是沒有其事。不肯搬,道理是因這座樓你不應該拆,我們可以住在這裏。這裏校網好,小朋友在這裏上學,5分鐘就可以回到學校,不是錢的問題,我搬了我收了你的錢,我去第一街買新樓只有4百多呎,都不夠我們住,我現在是一千多呎,怎可以這樣強迫人搬遷。」
強拍對小業主不公
一直關注小業主權益的元朗區議員麥業成說,過去的7層樓或10層樓對比現在新發展樓宇由30至50層高,如果根據一個正常共同發展的賠償計算,可以把現時市價提升三倍或五倍,「但由於利益所在,那個價錢一定給不到小業主,所以就引用這個條例拍賣,而小業主在某個程度上是會喪失應有權益。」
他認為,有兩種人最容易失去權益:第一類是長者,因為無能力去爭取或不懂得反抗;第二類是地舖,它的物業價值和市價或有差距,由於這些舊樓業權的分佈,是地舖一份業權、住宅一份業權去計算,所以強制拍條例通過之後,長者、小業主和地舖業主將受到不公平對待。
至於甚麼樓宇會容易被強制拍賣,首當其衝是舊的樓宇。他指出,樓齡超過50年或30年的樓宇或唐樓,高度往往是7層以下和20層以下。土地地積比例改變後,發展空間增加,便出現利益,發展商就利用市建局同區樓宇市價七成的標準,收購一些業權就去強制拍賣。
麥業成認為,政府沒有正視這個問題:「大問題是立法會分組點票的關係,所以功能組別議員是強制通過了這條法例。其實他們有些都是地產商的代表,強制拍賣條例通過,最受惠是地產商,地產商將舊樓重建,會有數倍的利潤。」
麥業成指,法例通過實施後,則要擔心業主立案法團人士會否貪污舞弊。廉政公署應小心加強監管,留意法團委員有沒有偷步行為,例如召開業主大會或濫用授權書,因為根據現行法例,只要得到八成業主以大會通過拍賣,便可以向法庭申請拍賣某些業權人的住宅或地舖。在強制拍賣條例下,小業主即使不同意拍賣,最終也可能被低價買走單位和舖位。
他說:「更可怕的是如果八成業權通過了之後,他們會向法庭拍賣你那層樓,法官同意的話,你抗辯也可能輸了訴訟費,喪失業權,香港現時透過文字訴訟費十分昂貴,令到他們(小業主)卻步,得不到保障。如果他們要打官司,也未必可以獲批法援。這是一條惡法!」◇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