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9日訊】我是湖北省孝昌縣人。2009年9月23日我四歲的女兒在孝昌縣神童幼兒園(該幼兒園為園長個體經營)被園方安排在1.5M的高低床上午睡(此時才知道孩子在幼兒園一直是睡的高低床),而且孝昌縣神童幼兒園疏於照管以至孩子從床上摔下來,造成孩子頭部手部的嚴重摔傷(後經診斷為:顱內骨折、右手骨折)。但孝昌縣神童幼兒園為隱瞞孩子的病情賄賂孝昌縣第一人民醫院當事醫生,在孩子經過CT等檢查後醫生得出的診斷結論為:1右橈骨遠端骨折,2頭額外傷。並且告訴家屬無需任何治療把孩子抱回家休息幾天即可。當時家長發現孩子頭部嚴重腫脹而且出現噁心、嘔吐症狀,於是家長避開了武靜及相關人員(武靜-孝昌縣神童幼兒園園長的兒媳為該醫院職工,患兒的診治和檢查均不屬其工作範圍,但在患兒第一次的診斷檢查種她經常現身)仍然在同一家醫院以一個普通病人的身份進行檢查,這次CT檢查終於「發現」孩子顱內骨折。當家屬拿到顱內骨折的檢查報告給當事醫生時當事醫生仍然信口雌黃隱瞞患兒病情,並堅持給出了頭額外傷的診斷結論。
見此家長將孩子轉到孝感市中心醫院治療。時至此時家長才知道孩子因顱內損傷三天內不能吃飯喝水,而且必須密切關注顱內滲血並給予及時的治療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我寧願美好的相信孝昌縣第一人民醫院第一次的「誤診」是因為醫學的深奧和複雜,那為什麼當家屬把孩子顱內骨折的CT報告提供給當事醫生時他仍然肆無忌憚的隱瞞病情、仍然對毫無醫學專業知識的患兒家屬信口雌黃、仍然給出了頭額外傷的診斷結論。對此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醫院相關醫生收受了賄賂,刻意隱瞞患兒的病情,為了一己私利置患兒人生安全於不顧。
如果我們當時真的按照孝昌縣第一人民醫院當事醫生的「無需治療回家休息即可」醫囑執行、如果孩子一直按照孝昌縣第一人民醫院當事醫生的診斷結果「頭額外傷 」治療……,每當想到這我就會渾身顫慄,我的孩子啊!一個四歲的鮮活的生命!你那稚嫩的花蕾在那一點點的利益和物慾面前顯的那麼的脆弱而蒼白!
後來我們將此事投訴到孝昌縣衛生局,經多方投訴衛生局才勉強受理。但衛生局卻無視事情的真相無中生有捏造事實,顛倒黑白的做出「醫院無隱瞞病情及受賄情況的回復」。咱們看看孝昌縣衛生局是如何回復的吧!
1、在回復中孝昌縣衛生局對在患兒家屬將患兒顱內骨折的CT報告提交給當事醫生時,當事醫生仍然信口雌黃堅持給出了頭額外傷的書面診斷結論這一鐵證隻字未提(此份證據在向衛生局投訴之初就已向其提供)
2、由於家長發現孩子出現噁心、嘔吐症狀而避開厲害關係人重新進行的CT檢查,在回復中卻成為在整個事件中從未露面的左海明主任的建議下的複查。如果事實確實如衛生局回復中所說醫院沒有隱瞞病情,複查是在左海明主任的建議下進行的而且發現了患兒顱內骨折的病情。那為什麼在主任的關注下、在醫生拿到這份檢測報告後、在患兒和家屬離開醫院的最後一刻轉院證明上出院診斷結論仍然為頭額外傷呢?這也太滑稽了吧!
3、孝昌縣衛生局在回復中說「初步診斷往往出現不正確的診斷,與最後診斷也存在差異」,那麼我們來看看醫院在整個事件中給出的診斷結論到底有哪些差異。先看當事醫生在家屬要求轉院時開具的轉院證明吧!入院診斷為「1右橈骨遠端骨折,2頭額外傷」,出院診斷為「1右橈骨遠端骨折,2頭額外傷」。一字不差一筆不多啊!恕我愚鈍醫院的初步診斷結論和最後診斷結論它的差異在哪呢?在那個從未出現的左海明主任的關注下才發現的患兒顱內骨折的病情在那份診斷書上有體現呢?
醫院醫生置病人安危於不顧肆無忌憚的隱瞞病人病情,正是其張狂才留下的書面證據卻被孝昌縣衛生局「忽略」。醫生的肆無忌憚和書證現在卻不足以還事實一個真相,天地之大難道就真的沒有正義和公理了嗎?
現在我的女兒僥倖逃脫了遭受更大傷害乃至於死亡的厄運。親愛的女兒啊!你知道嗎是上帝在冥冥之中的護佑讓你現在能夠健康、自由的呼吸成長。我祈禱上帝啊!在我的女兒再次遭遇不幸時,請您不要太忙!因為她只是一個四歲的鮮活而稚嫩生命經不起太多的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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