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道)立法會昨日召開保安事務會特別會議,討論與兒童有關工作的性罪行紀錄查核的臨時建議,並以4比2通過議員張文光提出的一項無約束力的動議,要求政府一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展開正式的立法程序,敦促政府在現屆立法會完結前立法。
多名泛民主派議員指,有關機制涉及人權和私隱爭議,當局只是以行政措施推行,可能會引起司法覆核,延誤對兒童的保障,所以需要立法實施。
教育界議員張文光表示,現時一些針對性罪犯的治療不一定完全有效,如果只靠臨時建議來保障兒童是不足夠的,行政措施及立法應一同進行。
民主黨議員劉慧卿表示,團體都支持立法的,不過當局就說不夠時間。所以有團體說政府失職是講得較輕的。議會討論兒童的議題不太多,立法會多年來很支援弱勢團體事務,只是當局不肯做。她希望局長可給當局一個清晰的意見,可在這屆立法會完結之前盡快立法。何俊仁指,不能因為怕爭論、有不同的意見而避開立法。
團體:政府行政措施力度不足
公民黨議員的吳靄儀說:「大家有一個共識覺得需要平衡,部份團體認為保障兒童的權益很重要,需要立法。支持行政措施的團體,對認為行政措施力度不足。」她認為立法可以平衡不同的權利。
而團體對是否實施行政措施意見分歧,有團體認為繞過立法將面臨司法挑戰,或會侵犯私隱;亦有團體認為機制並非強制執行,作用不大。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指出,短暫措施在防止兒童免受性侵犯的效用有限,反會強化公眾對性罪犯懷有歧視心態的不良效果。要有效保護兒童並在維護性罪犯權利方面取得有效平衡,設立性罪行名冊以至將有關資料披露的前提必須是按每一個案情況作分析處理,而不能把某些背景的群體作籠統對待。
有關注兒童的團體代表指,機制有助保護兒童,並要求當局將查核範圍由現時的求職人士,擴至現職僱員。亦有團體代表擔心,有關機制會窒礙性罪犯重投社會,又擔心他們的私隱不能獲全面保障。
「對性罪行『零容忍』」
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表示,僱主查核求職者的紀錄時,當局只會口頭答覆,不會提供詳細資料,相信可保障性罪犯的私隱。
護苗基金副主席吳穎英說,對性罪行「零容忍」,新入職及現職僱員應同樣受查核,因新入職僱員佔勞動人口極少比例。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副主席韓連山亦表示,贊同推臨時措施及時處理當前問題。他認為操守議會並無懲處功能,部份操守有問題仍留於教育界工作,機制亦只對新入職教師。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設區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亦表示,須保護兒童免受騷擾,同時顧及更生人士私隱。兒童受性侵害多是由熟悉者而非陌生人,法改會建議存在問題,須有完整措施如何避免重犯,有效再就業措施可避免重犯。倘設查核機制需透過全面立法。
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則指,社會關注兒童受侵犯問題,對訂立機制已有共識,而機制亦已保障性罪犯的私隱。他說,以立法推行機制涉及複雜問題,應該先用行政措施踏出第一步,但強調政府不會擱置有關的立法工作,但未有交代何時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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