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9日訊】因8歲女兒在學校被強姦,福建省南平建甌市方玲女士(化名)四處求告了近兩年,3月26日向南平市委書記雷春美下跪喊冤卻被拘留。因方玲丈夫當天心臟病發作,公安機關暫時取消了拘留處罰,但等她丈夫心臟病好後,對方玲的拘留還要繼續執行。
女兒宿舍被抱走強姦
據《瀟湘晨報》報道,方玲介紹說,她家住在福建省南平建甌市一個村莊。2008年9月25日晚,她家8歲的女兒小月在小學寢室睡覺時,被隔壁村青年黃某從宿舍裡抱到外面強姦了,「我女兒寄宿的學校連圍牆都沒有,當晚寢室的門窗也沒有關,我女兒就這樣在沒有任何安全防範的情況下被人強姦了,而學校當時竟然不管。」
小月被強姦後,下體嚴重受傷,由於學校沒有及時處理小月的事情,導致小月沒有得到及時治療,後來被鑒定為10級傷殘,至今下體仍經常發炎、疼痛。
強姦小月的男子黃某後來被抓獲,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半,賠償方玲家5000元,當地村委會、學校和政府部門一共賠償和補助了她家10萬元,但方玲認為這遠遠不能彌補案件給家庭帶來的痛苦。
方玲說,小月被強姦後,學校開始不管,導致小月10天後才手術治療,形成陳舊性裂傷,被鑒定為10級傷殘。至今,小月下體隔三岔五發炎,到過不少醫院都無法治好。女兒外陰整形、處女膜修復等手術也非幾年就能完成。
為躲避風言風語,小月全家搬到建甌市區。小月變得孤僻敏感,成績一落千丈。方玲一家是農民,現在家裡農田荒廢,在城裡沒有收入來源,治病和生活成了大問題。「別人都只是把強姦案當成新聞,過後就忘了,誰又能體會到兩年來我們一直承受怎樣的痛苦。」方玲哭著說。
下跪喊冤被處拘留
方玲說,兩年來,她無數次到各個政府部門反映情況,但沒有得到解決,到醫院喊冤實在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南平發生校園慘案後,方玲估計會有領導到醫院去看望受傷小孩,於是3月26日一早就在南平市第一人民醫院等候。果然,她等來了市委書記雷春美。8時許,雷春美正在重症監護室與受傷小孩家長交談時,方玲突然進來,舉起申訴材料向雷春美下跪喊冤,緊接著,方玲被幾個工作人員「請走」。
其後,方玲家所居住片區的派出所給予方玲9天行政拘留,理由是「違反信訪條例」。但由於方玲的丈夫當天心臟病發作,方玲當晚被釋放回家。
就方玲被拘留一事,據派出所民警介紹,對方玲拘留9天的決定已經下了,因為她丈夫心臟病發作暫緩執行,他心臟病好後對方玲的拘留要繼續執行。
網友熱議:公理何在
廣東東莞網友hmlzj發帖說:「舊社會還可攔轎申冤,現代申冤激動點要拘留。唉……」
四川內江網友「小一」說:「喊冤也被刑拘,這是那條法律!」
有的說:「我們平民百姓還能說什麼話,唉~官員!」也有的說:「天良何在!一聲歎息!」
遼寧鞍山網友wenlwen說:「禽獸太多,上下皆有。」貴州網友一手機用戶說:「老百姓的活路在哪裡?」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