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層租賃房地稅高 業主不滿

【大紀元4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朱莉渥太華報導)在加拿大首都渥太華,相較其它類的房產,超過6個單元的多層住宅(multi-residential property,下簡稱:多層)需繳納1.7倍的地產稅。在過去的10年裡,市府一直在不斷地降低多層的地稅,但上個月,市議員們建議今年就維持在1.7倍的水平。市議會將在本月底對此進行投票表決。

這意味著渥太華業主試圖降低多層地稅的努力可能已經失敗了。但觀察家們指出,他們不太可能像安省其他城市的業主們一樣,通過將多層改建為共管式公寓(condominium)來減少地稅。

主要分歧:非相似比較?

凍結多層地稅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和共管公寓相比,市議員們認為前者的費用並沒有想像的那麼高:中等規模的多層,目前每年的地稅是$1,260;而最小、最普通的共管公寓一年的地稅也得$1,330。

但代表渥太華36,000名業主和租賃屋經理的東安省業主協會會長約翰‧迪奇(John Dickie)卻認為這種比較是錯誤的,因為兩者不具備相似性。他指出,共管公寓一般維持得更好、看起來更新、裝修也更好。

「多層單元的質量較差,」Market Research Corp.的總經理貝瑞‧納巴蒂安(Barry Nabatian)也有同感。
他以Bathgate Drive上、同是1977年建的兩幢毗鄰的高層為例,一幢是共管公寓,一幢是多層。儘管前者的估價更高,但地稅卻低了37%。

對於納巴蒂安的發現,市稅收主管代表肯‧休斯(Ken Hughes)的解釋是,個別特例是可能的,因為「稅收政策不能面面俱到」。與此同時,市長拉里‧奧布賴恩則將這個例子稱為「異常」。

引起分歧的原因還來自於如何對共管公寓和多層進行估價:前者通常取決於它的重售價值;後者則主要由租賃單元的收入潛力決定。

業主:改建的目的不是為了減稅

在安省除約克區以外的各個城區中,渥太華多層的地稅是最低的,密西沙是1.78,多倫多3.38,溫莎2.55。
為了減少地稅,安省的業主們經常將多層改建為共管公寓。安省的法律不要求業主出售改建後的房子,而承租人也有權繼續住在裡面。

受市府條例的限制,渥太華的業主卻不能隨意的進行這種改建。資深房屋設計師斯坦利‧懷爾德(Stanley Wilder)表示,市府規定,只有全市範圍出現連續兩年3%以上的置空率,改建的申請才可能得到批准。

而去年,加拿大按揭及房屋公司統計的全國平均置空率只有1.5%。

除此之外,改建前的房屋,其租金必須高於或等同於那個地區這類房屋的平均價。懷爾德接受「渥太華商業雜誌」記者採訪時說:「我們要保持租賃市場房價的平衡。」

2005-06年間,當時渥太華的置空率超過了3%,市府因此批准了13個改建申請,涉及2,100個單元;但同時拒絕了
10個申請,涉及800-1,000個單元。

兩個得到改建許可的業主都表示,他們沒有在短期內賣掉房產的打算,而且改建的目的是尋求變化,而不是減少地稅。

上週,Urbandale完成了其位於Wurtemburg Street和麗都河(Rideau River)西岸的兩幢高層改建的最後註冊。
Urbandale財務副總裁泰瑞‧尼可爾斯(Terry Nichols)表示,這次的改建實際上反而增加了地稅:「如果我們日後要出售它們,(改建為共管公寓)給了我們靈活性。但目前,我們不打算這樣做。」

另一家公司Osgoode,也得到了位於Bronson Avenue和Ambleside Drive上共計335個單元的改建批准。投資經理傑夫‧楊郝斯本(Geoff Younghusband)表示,改建工程尚未開始,並且公司沒有短期內將這些單元出售的計劃。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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