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敬一採訪報導)4月22日下午5點半,陝西山川林業公司「非法吸存」案歷經3天開庭結束。投資維權人士認為:「這次開庭只是針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案的開庭,跟我們民告官還是兩回事,我們是行政訴訟,這是刑事案。」4月23日維權人士又與政府對話一天。此案還在審理中。
陝西山川林業公司「非法吸存」4月20日首次庭審,22日進入第3天,大約200多名投資人一早趕到西安市中級法院,在法院外打著橫幅,喊著口號。目前,陝西已有 4萬餘人連署簽名,指控中共陝西領導官員對8千多名山川林業公司投資人的合法權益遭侵害不作為,要求包括罷免該省省長和西安市長等7人。
大紀元記者電話採訪了本案維權人士,他說:「從4月20日開庭這3天,是對犯罪嫌疑人審理,跟我們民告官還是兩回事,我們是行政訴訟。實際是兩個案子的案情。這次開庭沒提到罷免事宜。」
「4萬人要求罷免省、市長,民告官屬行政案。告他們行政不作為。2010年元月15日,我們把要求罷免的材料送到了省裡,2月4日又送到了市裡。這兩個地方都送去了。我們要求罷免的有省長、市長、還有省高院的院長,省立案庭的廳長,市中級法院院長,市立案廳的廳長及市公安局局長,這5位。」
「這件事我們一直在追問情況進行如何,3月3日去問了,他們答應一定做到,3月9日到現在去問過多少次,都是不回應,等於在推遲。我們群體只好走向政府,到政府的大門外示威。不斷上訪。」
另一位維權人士說:「這3天開庭,法庭上鬥的也很厲害,引起場上鼓掌,從公訴方和法院的言語上看,存在著很多漏洞。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兩年半了你還沒搞清楚,公安部門都是找你有毛病的地方照相。我們有正面的相片。公司的前景是很好的。」
一位元維權人士告訴記者說:「4月23日維權人士與政府對話,他們在法庭上霸氣得很,今天在政府座談會上,我們把檢察院的官員狠狠地批了一通,因為他們簡直是胡說八道。我們不同意他的觀點,座談會有法院的副院長、庭長、主審法官都在聽群眾意見。」
「在庭審過程當中,公訴人的意見,說的幾條都不成立,那是強詞奪理、那是霸道的。法院基本都沒說話,只有檢察院的檢察長開始神氣活現地、油頭滑腦地不想認錯,認為他們是正確的。我們說,你們正確在哪裡?你們的話就是法律,就能定人的罪嗎?要拿出證據來。後來他也不作聲了。」
對投資 我們是很慎重的
維權人士還說:「我們投資,中央有9號檔批文,有國家發改委意見,發改委是很厲害的。公司有營業執照,有投資項目。我們不是利益驅使,是經多方考證的。」
中共當局有關批文:
1. 2003-09-11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2003年6月25日)9號批文。
2. 2004-3-31發布:中共陝西省委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的實施意見。
3. 2005年1月17日,國家林業局政策法規司印發《關於合作(託管)造林有關問題的通知》。
4.2006年12月11日,國家林業局印發《關於合作(託管)造林有關問題的通知》。
維權人士披露,「當時公司聲勢大了,公司各個項目都運行很好,尤其鐵礦貨品品質好,韓國、美國都看好。於是有人眼紅了,那得是有權力的,也就是現在所說的太子黨。盈利了,他們看好了,就想要,結果搞成這個樣子。」
「公司法人被逮捕了,春季樹也不能種了,秋季也不能種了,兔也沒人養,牛也沒人喂。還好鐵礦還在運行。」「投資人的資本全進去了,但是這些資金還都在,礦在、地在,追回的資金在公安局。我們不是犯罪嫌疑人的受害者,我們是政府行為的受害者。我們就開始依法維權。」
//v.ku6.com/show/H4MJE67AvU-ncIHV.html(視頻)
中央電視臺記者專訪國家林業局副局長祝列克
維權人士還說:「最後提出了我們的要求,要麼你對犯罪嫌疑人就無罪釋放,要麼你就判個緩刑讓人家出來,然後給群眾還錢。你政府做不到,所謂犯罪嫌疑人,人家能做到,要讓人家出來。我們希望政府解決人民利益問題,不想和政府對立,你有作為我們就不要罷免你。」
誰之過?一位投資者的血淚控訴
我叫馮桂芝,2003年,經朋友介紹,又經多次實地調查研究,且經慎讀中共中央和國務院2003年9號檔批文之後,我在陝西山川林業公司投資了10畝林地。2004年,國務院又頒佈了20號檔批文,又有陝西省政府的實施意見,於是我又投資了10畝林地。同時,我又到戶縣林場種樹,親眼看到公司管理有序,有公證,又有保險,收益按時發放,一百個放心。於是2006年又投資了15萬元。心想:多積點錢,給我患有腦梗及心臟病的老伴買一套底層樓房,讓他出入方便些。然而,誰能想到正當分紅時,卻發生了「9.13」事件!我老伴一聽到這個消息病情突然加重,從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4次住院,因錢不夠,治不好了……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