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本週,加拿大移民部建議改革難民審批系統,加快審批速度,盡早遣返被拒的申請者。4月1日,安省移民服務部和大多倫多華裔與東南亞裔法律援助所召開發佈會,建議修改這項新草案。
安省移民服務部(OCASI)主管道格拉斯(Debbie Douglas)指出:「目前,中國難民的拒簽率是50%。我們預計,如果國會通過這項新規定,能留在加拿大的中國難民會更少。因此,我們希望,移民部長肯尼能修改這項新的方案。」
加拿大移民部稱,2008年12月1日,有6223名中國大陸人在加拿大申請難民,人數排第4,僅次於墨西哥、海地和哥倫比亞。同時,還有5800名大陸人,以人道主義援助的方式留在加拿大,人數排第3,僅次於墨西哥和美國。
大多倫多華裔和東南亞裔法律援助所主任吳瑤瑤表示:「肯尼計畫,在聯邦法庭增加4名法官,以加快案件的審理。但是,聯邦法庭的運作速度緩慢,一年內出不了結果。等結果出來的時候,這些申請者已經被驅逐出境了。」
聯邦移民部稱,目前約有6萬名申請者等待移民和難民署的結果。其中58%的申請是沒有根據的。有超過1.5萬名被拒的申請者面臨遣返,還有3.8萬人不知去向。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負責尋找和遣返這些人。
吳瑤瑤又說:「另外,新的草案稱,難民申請人被拒後,上訴的權利將受到限制,而且很難提供新文件,除非他們能證明以前無法提供這些文件。」
新舊規定比較
聯邦移民部稱,當前,申請者填寫個人信息表格(PIF)後,難民部門需要花28天處理這些信息。新的規定通過後,申請人會參加面試,等待時間不超過8天。目前申請者需要等19個月,才能出席移民和難民署(IRB)的聆訊。新的措施出台後,等待時間最長為60天。
另外,移民部計畫設立的難民上訴部門(Refugee Appeal Division),會在申請者遞交上訴後的4個月內做出決定。
目前,申請者被拒後,可多次要求當局撤回拒簽結果。新的措施通過後,大多數被拒的申請者最多有3次機會上訴(聯邦法院和移民和難民署的2個部門);所有人至少有一次機會上訴(聯邦法院)。
目前遣返被拒的申請人,一般需要4年半,有時需要10年或更長時間。新的措施出台後,遣返期限縮短到一年。
目前,各省政府為了安置被拒的申請人,向他們每人提供價值5萬加元的社會服務和醫療費。新的政策出台後,這筆費用會減少到每人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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