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魏思明溫哥華編譯報道)國際電擊槍公司對卑省退休法官布雷德伍德(ThomasBraidwood)公布的電擊槍使用調查報告的訴訟案於週一開庭答辯,就國際電擊槍公司要求法庭廢止第一階段調查報告的請求,卑詩省府申請法庭駁回。
調查委員會去年公布的550頁報告發現,電擊槍的電流可以致命,而且武器的使用應受到限制。
長期以來,位於亞利桑那州的電擊槍製造商國際電擊槍公司(Taser International)因無視任何對電擊槍安全性建議而受到起訴,他們在答辯中回應稱,布雷德伍德電擊槍調查委員會參與調查的主要律師和醫學專家對電擊槍帶有偏見。
卑省向法院提交的一份文件中回應稱,國際電擊槍公司的說法是「無理的和帶有攻擊性的。」「也就是說,申訴人認為在這一案件中,電擊槍是無害的,這一說法是令人無法接受的,調查委員會認為,這是企圖利用司法審查來進行攻擊。」
在2007年10月波蘭裔移民在溫哥華國際機場死於電擊槍後,卑詩省府啟動了一項分為兩個階段的公眾調查。涉嫌多次使用電擊槍導致波蘭移民死亡的4名皇家騎警被傳喚。
第一階段的調查於2008年舉行,卑省退休法官布雷德伍德審查了執法部門在該省使用電擊槍的一般情況,並在報告中對電擊槍的使用表示關注,並建議改變電擊槍的使用方法。布雷德伍德同時也指出,電擊槍是警察有必要使用的工具。
隨後,調查人員進行了為期數月的聽證調查,來審查波蘭裔移民死亡的具體原因,預計今年夏季將公佈調查報告。
去年8月,國際電擊槍公司向卑省法院提交了一份訴訟書,要求法院廢除布雷德伍德的第一階段的調查報告結論,並要求禁止布雷德伍德在調查波蘭裔移民死因的過程中使用任何第一階段得出的調查結論。
訴訟書中稱,布雷德伍德作出的結論沒有任何證據,而國際電擊槍公司完全被剝奪了參與調查的權利。電擊槍公司的代表律師認為這一結論「是不公平的,該公司關注的是,沒有採用公平的原則。」
卑詩省府反駁,國際電擊槍公司沒有法律參與權,但出於禮貌,仍然有「特別的」參與。
此外,省府認為布雷德伍德的報告不應受到司法審查,因為第一階段的調查是提出政策方面的建議,起到「研究委員會」的作用,而不是下定論或推卸責任。
在調查中,國際電擊槍公司完全有機會提出意見,「電擊槍公司無權做的是控制調查和評估報告的提交方式。」
目前,皇家騎警已經明確限制政策的電擊槍的使用方法,卑詩省府採納了佈雷德伍德的所有在報告中的建議。
但國際電擊槍公司有著悠久的歷史,在法庭上積極捍衛該武器的使用。去年,該公司在一份新聞稿中稱已成功地贏得了第100個賠償責任的訴訟。
不過,2008年加州一陪審團裁定,對警察在拘留一名男子時使用電擊槍,並致死的案件中,該武器負有部份負責。
而俄亥俄州的一名驗屍官在報告中稱,有3名男子的部份死亡原因是使用了電擊槍,國際電擊槍公司立即對此起初訴訟。最終國際電擊槍公司勝訴,2008年5月一位法官下令刪除法醫任何引用的屍檢結論,即不可將責任推卸給電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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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委員會與電擊槍公司對駁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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