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文龍韓國首爾報導)近年來,韓國針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案件頻頻發生,據韓國警察廳統計顯示,以兒童為對象的性侵犯犯罪,去年韓國每天平均發生近3起。比前兩年有所減少,但是以13-15歲青少年為對象的性侵犯犯罪仍然在不斷增加。
韓國警察廳9日表示,去年對12歲以下兒童的性侵案件為1017起,其中對6歲以下兒童的犯罪為122起,對7-12歲兒童的犯罪為895起。這比2007年(1081起)和2008年(1220起)有所減少,但是日均2.78起的犯罪頻率說明,韓國對兒童的性侵犯現象仍然嚴重。
統計資料顯示,對13-20歲青少年的性侵案件仍然在不斷增加。以13-15歲青少年為對象的性侵案件,2007年為1220起,2008年為1456起,去年增至1477起。16-20歲的性侵案件在2007年為3159起,2008年為3663起,去年急劇增至4288起。
警方分析認為,兒童性犯罪頻發,除了因為兒童自我保護能力弱,以及保護措施疏忽等原因,對兒童性犯罪者的處罰過輕也是性侵兒童案件頻發的重要原因。韓國輿論認為,正是「對強姦猥褻犯的輕判輕罰殺死了孩子」。
趙斗順事件促立法
2008年12月,京畿道一名8歲女童被57歲的趙斗順強姦致殘。韓國大法院隨後判處趙某有期徒刑12年、出獄後帶電子腳銬7年、個人信息公開5年。判決一出,引起民眾強烈不滿,並在互聯網上掀起了聲勢浩大的抗議活動,紛紛表示量刑太輕。
為平息民眾的不滿情緒,韓國政府隨即制定了「兒童性犯罪重犯預防對策」,加強了對兒童性犯罪的社會監控和預防力度。審議並制定了《有關特定犯罪人員佩帶電子腳鐲的法律》修訂案。
修訂案規定,對於性暴力罪犯等暴力犯罪人員佩帶電子腳鐲的年限從10年延長至30年,且最短佩帶時間為1年。但對於未滿13歲兒童為對像進行的犯罪,佩帶時間下限延長至2倍。電子腳鐲具有定位跟蹤功能,在嫌犯超越規定的地域後,電子腳鐲就會發出警報。
同時,禁止兒童性侵犯者接近受害兒童家、學校等地區,或以電話、郵件等方式騷擾受害兒童,並禁止出入幼兒園、兒童公園之類的設施。
除了懲罰措施外,韓國還建立了從精神和心理層面對兒童性犯罪者進行治療和教化的法律系統,徹底根除兒童性犯罪者的病態心理。目前,韓國設立了專門用於收容性暴力犯罪的治療中心,治療最長時間達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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