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30日訊】3月25日,北大發佈公告,撤銷北大財經新聞研究中心、北大公法研究中心、北大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北大憲政研究中心等四家研究機構,並強調,自公告之日起上述機構不再掛靠北大,北大亦不再對其承擔管理責任。
由於此前婦女法律中心曾介入湖北「刺官烈女」鄧玉嬌、上訪女李蕊蕊在京被強姦等案件,憲政中心5名教授則曾上書全國人大要求廢止《拆遷條例》,事件引起猜測。
據財新網29日報導,突如其來的撤銷決定使北大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下稱婦女法律中心)措手不及。該中心副主任李瑩表示,是在看到公告後才得知此事。
3月27日上午,婦女法律中心主要人員開會討論此事,並決定由中心執行主任郭建梅律師統一發佈消息。郭建梅表示,北大作出撤銷決定是多方面因素導致。
2009年「鄧玉嬌案」發生後,該中心曾積極介入。據該中心發起建立的公益律師網的消息介紹,當年5月24日,該中心與北京益仁平中心共同發起「婦女人權與尊嚴維護暨鄧玉嬌事件法律研討會」,從法律角度牽頭關注鄧案;26日,郭建梅以中心名義致電恩施警方,表達對此案的關注。此外,該中心律師萬玨曾赴案發地瞭解案情,另一律師張荊也一直與鄧的代理律師溝通案件情況。隨後,該中心加入鄧案「女界聲援團」併發表 「讓鄧玉嬌的悲劇不再重演!」的聲明。6月14日,該中心致函恩施州法院、巴東縣法院、巴東縣政法委,表達希望鄧玉嬌能得到公正、公開的審理。
2009年六七月間,婦女法律中心曾接到校方通知稱,由於其利用國外資金資助一些敏感的公益性法律訴訟活動,以及對敏感性案件進行報導等原因,要求其與北大脫離關係。北大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後可進行研究活動,但是不要再參與具體案件的訴訟。
此後,婦女法律中心又在廣受關注的上訪女李蕊蕊遭強姦案中再次走進公眾視野。受害人的代理律師張荊便是受中心委派提供法律援助的。
2010年,婦女法律中心舉辦了一系列公益活動。包括1月8日在京舉行的「公益律師網絡第三屆年度論壇」。此次論壇主要討論了勞動權及就業歧視、針對婦女的暴力、公益訴訟與公益律師、公益律師網絡未來的發展等社會熱點問題,並邀請了70位來自國內外的專家學者、律師、公益法機構和NGO、媒體人員。
郭建梅認為,舉辦該論壇是「被撤銷事件」的第三個導火索。在談到婦女法律中心未來如何運作時,郭建梅表示,「目前還不明朗」,「還在與北大與協商」。
截至發稿時,該中心網站還未對此事作出公開回應,而北大社會科學部的網站上,「科研機構」一欄已將該中心刪去。
撤銷原因各不相同
至於北大財經新聞研究中心、北大公法研究中心、北大憲政研究中心三家研究機構,被撤銷的情況則有不同。
北大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官方網站的介紹顯示,被「撤銷」的北大公法研究中心成立於1999年12月,2002年10月已經改名為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因此,此次被撤銷的「公法研究中心」其實並不存在。
3月26日,網友「錘頭」在北大未名BBS上發表名為「北大五教授上書全國人大建言的結局」的帖子,推測北大作出撤銷決定與「五教授」上書全國人大建議廢除或修改《拆遷條例》有關,理由是「五教授」中的沈巋、姜明安、陳端洪、王錫鋅四人都在被撤銷的研究中心任職。
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簡介
成立於1995年12月的婦女法律中心,是中國第一家專門從事婦女法律援助及研究的公益性民間組織。據該中心官方網站介紹,十多年來中心共接待各類法律諮詢近70000多件,免費代理案件2600餘件,其中包括100多件重大典型有影響的案件和公益訴訟案件。
該中心還組織各類研究文章和報告、舉辦各類研討會或論壇,並向有關部門提交法律意見書、立法建議和報告。
2000年後,中心倡導建立了中國法律援助協作網絡,目前有全國28個省(市區)近百家律師事務所參與。2004年,中心又先後建立了中國婦女勞動權益、財產權益保護及反對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三個專門工作組,2007年建立了「婦女權益保護公益律師網絡」。
儘管多年來保持低調務實,該中心還是獲得巨大社會影響力。多年來,中心還獲得諸多媒體和組織評選的「十大最影響力的民間組織」、「中國公益事業傑出貢獻獎」、「模範公益組織」等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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